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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

以色列国
מְדִינַת יִשְׂרָאֵל(希伯来语)
دَوْلَة إِسْرَائِيل(阿拉伯语)
国歌:
以色列实际管辖范围的位置。其疆界、东耶路撒冷和戈兰高地的地位存在国际争议[a]   以色列领土。   戈兰高地,叙利亚与以色列有争议的领土(实际上由以色列控制)。   巴勒斯坦地区。
以色列实际管辖范围的位置。其疆界、东耶路撒冷和戈兰高地的地位存在国际争议[a]
  以色列领土。
  戈兰高地,叙利亚与以色列有争议的领土(实际上由以色列控制)。
  巴勒斯坦地区。
首都
暨最大城
耶路撒冷[b]
31°47′N 35°13′E / 31.783°N 35.217°E / 31.783; 35.217
官方语言希伯来语[1]
具有特别地位的语言阿拉伯语
族群
(2026年)
76.0% 犹太人及其他人口
21.1% 阿拉伯人
2.9% 外籍人口[2]
政府单一制议会制共和制
• 总统
伊萨克·赫尔佐格[3]
• 总理
本雅明·内塔尼亚胡[4]
阿米尔·欧纳(英语:Amir Ohana)[5]
伊扎克·阿米特(英语:Yitzhak Amit)[6]
立法机构以色列议会
建国
• 宣布独立
1948年5月14日
• 加入联合国
1949年5月11日
面积
• 总计
22,072平方公里[7]
• 水域率
2.0%
人口
• 2026年估计
10,244,000
• 密度
464.12人/平方公里
GDP(PPP)2026年估计估计
• 总计
6,094.11亿美元[8]
• 人均
59,095美元
GDP(国际汇率)2026年估计估计
• 总计
7,198.48亿美元[8]
• 人均
69,804美元
基尼系数0.383[9](2022年)
中
人类发展指数0.919[10](2023年)
极高极高
货币以色列新谢克尔(ILS)
时区UTC+2(以色列标准时间)
UTC+3(以色列夏令时间(英语:Israel Summer Time))
日期格式dd/mm/yyyy
左右驾右侧
电话区号+972
ISO 3166码IL
互联网顶级域.il、.ישראל
网站
www.gov.il 编辑维基数据链接

以色列国(希伯来语:מְדִינַת יִשְׂרָאֵל,罗马化:Medīnat Yīsrāʾēl,阿拉伯语:دَوْلَة إِسْرَائِيل,罗马化:Dawlat Isrāʾīl),通称以色列,是位于西亚地中海东南岸的国家,南端濒临亚喀巴湾,并由此通向红海。[11]其陆上与黎巴嫩、叙利亚、约旦、埃及以及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相接。[12]以色列实行议会民主制,政府须获得议会信任,总统和总理分别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13]总统主要承担礼仪和国家代表职能。[14]2026年独立日前夕,以色列全国人口估计为1,024.4万,其中犹太人及其他人口[c]占76.0%,阿拉伯人占21.1%,外国人口占2.9%。[2]

现代以色列的建立与19世纪末兴起的锡安主义、奥斯曼帝国末期及英国托管时期的犹太移民,以及巴勒斯坦阿拉伯民族运动密切相关。[15]1947年联合国大会建议在巴勒斯坦分别建立犹太国家和阿拉伯国家,并将耶路撒冷置于国际管理之下。[16]犹太社群领导机构接受分治作为建国依据,阿拉伯方面拒绝这一方案。[17]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独立。[18]战争结束后,停火线逐渐被国际社会和交战方视为事实上的国界。[19]战争造成约70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流离失所。[20]部分居民因战事威胁、英国行政机构撤离后的混乱,以及对未来统治的忧虑而离开。[21]另有一些社群的居民遭到直接驱逐。[22]阿拉伯地方指挥官和官员也曾下令部分村镇的居民或非战斗人员撤离。[23]

建国初年的大规模犹太移民使住房、粮食供应和就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首批约25万名移民中约13万人被安置在废弃的阿拉伯村镇。[24]1967年战争后,以色列占领东耶路撒冷、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西奈半岛和戈兰高地。[25]这场战争推动主张在占领地定居的宗教锡安主义运动兴起,也推动了巴勒斯坦民族运动的发展。[26]以色列于1979年和1994年分别同埃及及约旦缔结和平条约。[27][28]1993年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签署的原则宣言把边界、耶路撒冷、难民、定居点和安全列为永久地位谈判事项。[29]

以色列在经济发展初期主要依靠政府掌握的外部资金开展大规模投资。1985年经济稳定化计划迅速压低通货膨胀率;此后,随着国有企业出售和贸易开放,私人部门在经济中的比重及国际竞争对经济的影响逐步扩大。[30][31][32][33]2023年民用研究开发支出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3%。[34]极端正统派男性和阿拉伯女性的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35]国家的犹太属性、公民平等、宗教与国家关系以及1967年后被占领土的归属,长期是政治与社会争论的焦点。[36][37]

国名、国家性质与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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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名与国家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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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5月14日公布的独立宣言把新国家命名为“以色列国”。[18]其希伯来语国名为מְדִינַת יִשְׂרָאֵל,阿拉伯语国名为دَوْلَة إِسْرَائِيل。[1]2018年犹太民族国家法以基本法形式规定国旗、国徽和国歌。[1]国旗为白底,两条蓝色横带之间绘有戴维之星。[1]国徽由七枝灯台、两侧橄榄枝和底部“以色列”字样组成。[1]国歌为《希望之歌》,歌词写于19世纪,表达了返回锡安的愿望;这首歌最初是锡安主义运动歌曲,后来成为以色列国歌。[1][38]

宪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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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宣言宣布建立犹太国家,同时承诺不分宗教、种族和性别,保障所有人的社会与政治权利平等,并保障宗教、良心、语言、教育和文化自由。[18]宣言并非完整的成文宪法。[39][40]1950年的哈拉里决议规定,议会逐章制定基本法,最终可将各章汇编为宪法。[39][40]这些基本法分别对议会、政府、总统、司法、军队、国家经济和部分人权事项作出规定,部分条款设有高于普通立法的修改门槛。[39][41]

1992年通过的《人的尊严与自由基本法》和《职业自由基本法》确立若干受基本法保护的权利。[41]1995年联合米兹拉希银行案以后,最高法院把基本法视为高于普通法律的规范,并据此审查议会法律。[41]前最高法院院长阿哈龙·贝拉克把法院据此行使司法审查的权力称为“宪政革命”,不过法院实际运用该权力的次数并不多。[42]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与议会立法至上原则之间的冲突,仍是以色列宪制争论的核心。[43]

民族国家基本法规定,以色列为犹太民族的民族国家,在以色列国范围内,民族自决权为犹太民族所独有。[1]该法又规定国名和国家象征、犹太人移民、首都、语言、历法、节日以及国家对犹太定居的态度。[1]该法没有写入民主或公民平等原则,并将阿拉伯语由官方语言改为具有特别地位的语言。阿拉伯公民代表及其他反对者因此认为,该法削弱了阿拉伯公民在国家象征和宪制中的平等地位。[44]支持该法者则主张,基本法此前已保护个人权利,此法旨在在宪制层面确认国家的犹太民族性质。[45]

1950年《回归法》赋予犹太人移居以色列的权利,1970年修法把资格扩及犹太人的子女、孙辈和配偶等近亲。[46]1952年《公民法》则规定出生、居留、回归和归化等取得公民身份的途径。[47]这两部法律分别确立了面向犹太人的移民政策和一般公民身份制度。依《回归法》入境的居民中,也有一部分不被拉比机构认定为犹太人。[46]

边界与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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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独立时没有宣布国家边界。[12]1949年同埃及、约旦、黎巴嫩和叙利亚签订的停战协定划出通常所称的绿线。[12]协定并非和平条约,停火线后来逐渐被视为事实上的国界。[19]1979年埃以和平条约划定以埃边界并安排以色列撤出西奈半岛,1994年以约和平条约划定以约边界,同时把同1967年被占领土相接部分的地位留待巴以谈判。[12]

1967年战争后,以色列占领东耶路撒冷、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西奈半岛和戈兰高地。[12]西奈后来依埃以和平条约归还埃及,约旦河西岸、东耶路撒冷和戈兰高地的地位仍有争议。[12]以色列将本国法律、司法权和行政权适用于扩界后的耶路撒冷市区,1980年《耶路撒冷基本法》称完整统一的耶路撒冷为首都。[48]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478号决议认定改变耶路撒冷地位的基本法无效,并要求各国从耶路撒冷撤出外交使团。[48]巴勒斯坦方面主张东耶路撒冷为未来国家首都,多数国家不承认以色列对东耶路撒冷的吞并。[49]

1981年《戈兰高地法》把以色列法律、司法和行政适用于戈兰高地。[50]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497号决议认定这一决定无效且不具国际法律效力。[50]美国于2019年承认戈兰高地为以色列的一部分。[51]

以色列2005年撤除加沙地带内的定居点,并撤出常驻地面部队。[49]国际法院2024年咨询意见认为,撤离没有使以色列完全免除其依据占领法承担的义务,因为以色列仍能对加沙的边界、人员与货物流动、税收以及部分安全事项行使控制,其义务应同有效控制程度相称。[49]奥斯陆协议以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在约旦河西岸A区负责行政和安全,在B区负责行政而以色列军事机关监督安全,C区则由以色列机关行使全部地方权力。[52]以色列中央统计局报告的国土面积为22,07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占98.0%,加利利海与死海等水面占2.0%。[7]

地理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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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地形图

地貌与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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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位于北纬29.5度至33.5度之间,西临地中海,南端在埃拉特濒临亚喀巴湾,位于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地理通道上。[53]主要地貌大致呈南北向排列,由地中海沿岸平原、中央山地和东部的约旦河大裂谷构成,南部大部属于内盖夫。[53]在这一狭长地区内,从海岸、山地到低于海平面的裂谷和荒漠,各类地貌在较短距离内相继分布。[53]

沿岸平原北起黎巴嫩边界,向南经海法湾、沙龙平原和犹地亚沿海平原延伸至加沙地带。[54]其地表由海相沉积、河流冲积物和风成沙组成,内侧的库尔卡尔砂岩脊同红色砂质土壤相间。[54]特拉维夫都会区和全国主要港口、道路及铁路集中于沿岸平原,这里也是人口和建筑最密集的地带。[54]地中海岸线约长195公里,亚喀巴湾沿岸约14公里。[55]港口、防波堤、滨海建筑和采砂改变了沿岸泥沙输送过程,使部分沙滩变窄并加剧侵蚀。[55]

中央山地从加利利延伸至撒马利亚、犹地亚和耶路撒冷山区,山地西侧经低地逐渐向海岸倾斜,东侧则陡降至裂谷。[53]北部的胡拉谷地、加利利海和约旦河上游位于裂谷系统内,死海岸边是陆地表面最低处。[53]官方教育资料列出的黑门山以色列控制区最高点为海拔2,224米,死海岸边则低于海平面约430米。[53]内盖夫占国家面积的一半以上,包括北部黄土和冲积平原、中央高地以及向埃拉特延伸的干旱山地。[53]拉蒙坑等马赫特什(英语:Makhtesh)地貌是褶皱岩层受侵蚀形成的盆地,并非撞击坑。[53]

气候由北部和中部的地中海型气候向南部荒漠气候过渡。[53]冬季为主要降雨季,夏季通常炎热干燥,北部和高地降水多于约旦谷地与内盖夫。[53]2023至2024年雨季估计降水总量为69.9亿立方米,1991至2020年的多年平均值为61.3亿立方米。[7]同一雨季,哈拉希姆测站记录的降水量为1,277毫米,居全国之首;蒂姆纳和帕兰仅为11毫米。[7]2024年记录的日最高气温极值为48.1摄氏度,日最低气温极值为零下3.9摄氏度。[7]

经合组织的环境审查预计,在高排放情景下,到本世纪末,以色列年平均气温可比当时升高4.4摄氏度,年降水量可减少25%。[56]报告还预计,气候变化还将影响地下水补给、加利利海水位和盐度、南部荒漠化进程及海平面。[56]

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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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河上游各支流的水汇入加利利海,再经约旦河下游流向死海。[57]天然降水主要分布于北部,而农业和城市用水需求则集中于中部与南部,供需分布的差异促成了全国调水工程的建设。[57]建国前的方案已设想从约旦水系和中部水源向内盖夫输水,1955年完工的亚尔孔至内盖夫管线每年可输送约1亿立方米。[58]规划全国输水工程时,还须解决饮用水水质、蓄水池渗漏和建设经费等问题。[59]

工程原拟从约旦河上游直接引水,1953年开工后,叙利亚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提出反对。[60]约翰斯顿水资源谈判虽未达成正式协议,但谈判提出的方案成为地区配水的实际依据,工程也随之改以加利利海为主要水库。[61]政府在1956年批准最终方案,梅科罗特历时八年完成工程。[62]湖水先从低于海平面二百余米处抽升至海拔151米,再经蓄水池、隧道和直径108英寸的管道向南输送,并在罗什艾因接入亚尔孔—内盖夫系统。[62]

海水淡化和污水回用已成为重要的供水来源。[63]2023年全国供水量约24亿立方米,其中水井占36%,地表水占18%,海水淡化占23%,处理后废水占23%,农业用水占全国供水量的52.3%。[64]据经合组织2023年的评估,以色列当时的五座大型反渗透淡化厂供应国内城市用水的八成以上,处理后废水则大规模用于农业灌溉。[63]

淡化耗能较高并产生浓盐水,浓盐水排入海洋后可能改变局部盐度和温度,并可能使有毒物质在接纳排水的水体中积累。[63]农业用水超过总用水量的一半,人口增长和天然水源减少预计将进一步增加供水压力。[63]约94%的污水得到收集和处理,其中87%经处理后回用,主要用于农业。[65]农业大量使用化肥仍会造成地下水氮污染,2020年土壤氮平衡值为经合组织平均的七倍。[65]报告指出,不到55%的污水接受三级处理。[65]

生态与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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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位于欧洲、亚洲和非洲候鸟迁徙线路的交汇处,境内气候在短距离内差异显著,因而地中海林地、灌丛、湿地、沙丘、荒漠和红侯赛因瑚礁等生态系统并存。[66]2021年官方土地利用统计中,裸地、岩地、灌木地和采掘地占60.9%,农业用地占21.3%,森林与公园占8.8%,建设用地占6.7%,水面占2.3%。[7]

20世纪上半叶的土地开发把排干湿地和扩大耕地列为目标,1950年代排干胡拉沼泽是这一改造过程的最后阶段。[67]犹太国民基金在建国后计划排水并取得10万杜纳亩耕地,部分科学家则指出疟疾已受控制、替代土地开发成本更低,并主张保留湿地生物多样性。[68]基金后来同意为3,100杜纳亩土地重新蓄水,1964年设立的保护区由自然保护管理机构接管后才逐渐恢复。[69]排干湿地还破坏了其拦截氮、磷等营养物质的功能;暴露的泥炭经约旦河进入加利利海,增加了富营养化风险。[70]

2022年中,陆地保护区约占国家统计面积25%,领海保护区约占4%。[63]住房、道路和基础设施扩张使开放空间破碎化,外来物种、过度取水和污染也是主要威胁。[66]生态廊道已被纳入部分空间规划,但环境法规分散于多部法律,国家层面的生物多样性目标和跨部门执行机制尚不完善。[66]

以色列建国前,内盖夫的贝都因部落已划分各自的放牧区、水源和耕地,未登记土地并不等于部落放弃其使用主张。[71]1949年以后,政府将贝都因人集中安置在贝尔谢巴以东的限定区域,并在1966年前以军事管制限制人员及牲畜离开。[71]1970年代,军事训练从西奈转移至内盖夫,政府因此进一步推动贝都因人迁入规划城镇。[72]与此同时,沿海平原的城市扩张和交通建设与海岸保护需求之间也存在矛盾。密集的人口与基础设施使剩余沙丘、河口和农地承受较大压力。[55][66]

环境治理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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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世纪70年代末,地中海和亚喀巴湾均受到油污和污水排放等污染。[73]以色列于1980年通过油污染防治法并建立由航运收费和罚款支持的海洋污染防治基金,1983年又在环境保护部门内设立海洋污染防治部门。[74]环境保护部门首先把海法电厂、炼油厂和内谢尔水泥厂列为重点对象。[75]海法城市联盟环境单位则提供地方监管与技术协作。[76]基顺河污染诉讼促使部分企业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环境团体也通过诉讼介入规划和污染执法事务。[77]

城市固体废物长期以填埋为主。[78]2021年前后约80%城市固体废物被填埋,约20%得到回收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78]2021至2030年可持续废物经济战略提出到2030年把填埋比例降至20%,把回收比例提高到54%,但经合组织指出以色列仍缺少统一的废物管理法律框架。[78]2024年地方政府收集的废物约640万吨,其中约160万吨送交回收处理,平均每人每日产生1.77千克。[79]制造业和电力业2020年产生约330万吨废物,其中250万吨送交回收处理。[79]

生产者延伸责任(英语: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制度分别适用于轮胎、包装、电气和电子废物,饮料容器适用押金退款制度,相关法律所覆盖的潜在可回收废物约占家庭和商业废物的22%。[80]地方政府依法须分别收集包装和电子废物,但因经济激励和回收设施不足,分类收集并未得到广泛实施,各地收集方式也不一致。[81]

公共部门2023年的环境保护支出为208亿新谢克尔,制造业和电力业2020年的环境保护支出为25亿新谢克尔。[79]环境部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政策,水务管理局及能源、农业和交通等部门也分别承担相关职能。[65]经合组织指出,跨部门环境协调有时是临时和非正式的,地方环境单位的职责和能力也存在差异。[82]

2024年官方清单记录一氧化碳排放12.72万吨、二氧化硫1.65万吨、氮氧化物6.15万吨和悬浮颗粒物2,700吨。[79]温室气体排放为7,8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人均8.0吨。[79]道路交通是人口密集地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工业、发电、港口和露天焚烧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区域污染。[83]2021年交通约占可吸入颗粒物排放31%,工业占18%,废物焚烧占21%。[83]

针对空气污染,清洁空气法要求大型固定污染源取得综合排放许可,并以最佳可行技术和监测作为管制基础。[83]经合组织评估认为,该制度加强了对获许可设施的管控,但大量排放来自道路、较小设施和露天焚烧,仅靠工业排放许可制度无法管控所有污染来源。[83]以色列尚未普遍按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征收费用。[84]

天然气开发改变了电力燃料结构。[85]天然气在发电中的比例由2010年37%升至2021年69%,同期煤炭占比由53%降至23%,燃料转换降低了发电部门的温室气体和本地空气污染物排放。[85]2024年一次能源供应中,天然气占45.9%,石油占37.0%,煤炭占10.6%,可再生能源占6.1%。[86]发电结构中天然气占72.9%,煤炭占18.8%,可再生能源占7.5%。[86]太阳能是主要的可再生能源。在屋顶和水库等处建设太阳能设施,有助于缓解用地限制,但电网容量和储能不足仍限制其增长。[87]经合组织2023年评估认为,当时政策不足以实现既定减排目标,电力、交通和建筑部门需要进一步减少排放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措施。[88]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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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至奥斯曼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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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圣经文本的编纂年代晚于其中叙述的许多事件。研究古代以色列、迦南与后来犹太人身份认同之间的关系,需要结合文本、考古发现和近东史料。[89]新巴比伦帝国于公元前587或586年攻陷耶路撒冷,摧毁第一圣殿并把部分人口迁往巴比伦。[90]波斯帝国征服巴比伦后允许流亡者返回,第二圣殿约于公元前516年建成,犹地亚此后处于波斯行政体系之内。[91]

亚历山大东征后,犹地亚先后处于托勒密和塞琉古统治下,希腊化文化同圣殿、律法和地方精英制度并存。[92]安条克四世对犹太宗教实践的镇压触发马加比起义,起义者于公元前164年重新奉献圣殿,随后建立哈斯蒙尼统治。[93]

罗马于公元前63年征服犹地亚,希律大帝在罗马支持下统治,公元6年起部分地区改由罗马总督直接治理。[94]66年至70年的犹太战争以耶路撒冷和第二圣殿被毁告终,132年至135年的巴尔科赫巴起义失败后,罗马在耶路撒冷建立爱利亚加比多连,并把行省改称叙利亚巴勒斯坦。[95]

圣殿毁灭改变了犹太宗教制度,但并没有使当地犹太人口立即消失。[96][97]加利利仍有规模可观的犹太人口,巴勒斯坦和巴比伦犹太社群分别形成两种《塔木德》。[97]公元70年前,犹太人口已经通过迁移和皈依分布于地中海盆地。[98]

穆罕默德于632年去世后,阿拉伯军队很快进入并征服巴勒斯坦。[99]636年雅尔穆克河战役的胜利使穆斯林军队控制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大部。[100]到9世纪,伊斯兰教已成为当地多数人口的宗教,阿拉伯语也成为多数人的语言。[101]倭马亚哈里发阿卜杜勒·马利克于688至691年在圣殿山圣石上建造圆顶清真寺,其子又在附近建造阿克萨清真寺。[102]1099年十字军在当地建立耶路撒冷拉丁王国,萨拉丁于1187年在哈丁战役击败十字军并开始重新夺取该地。[103]

奥斯曼帝国于1517年征服巴勒斯坦,其行政区划把耶路撒冷及南部地区同隶属贝鲁特省的北部地区分开,并不对应后来巴勒斯坦或以色列的国界。[104][105]19世纪中叶的定居人口主要由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人构成,宗教及行政职位多由有土地的穆斯林家族掌握,地主、佃农和放贷者之间的债务关系在乡村普遍存在。[106]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统治时期,政府抑制村际冲突和贝都因袭击,耕地、沿海柑橘种植、道路和铁路随之扩展,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城市化与教育也逐渐发展。[107]

锡安主义与第一次世界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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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末至19世纪,欧洲国家逐步取消犹太社群的集体自治。[108]公民解放和世俗教育则为犹太个人进入主流社会提供机会。[109]在俄罗斯帝国,贫困、对犹太人的限制以及1881年以后的反犹暴力,促使部分知识分子转而主张建立犹太民族家园。[110]犹太民族主义首先要求承认犹太人是拥有共同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民族。[111]锡安主义主张犹太人以现实行动改变自身处境,保守宗教团体和左翼人士出于不同理由反对这一观念。[112]第一批移民中有一些规模较小的群体,由锡安之爱在俄国和罗马尼亚组织,计划在巴勒斯坦购地建立农业定居点。[113]多数早期移民缺少资本和农业经验,埃德蒙·德·罗斯柴尔德则自1882年起资助定居者。[114]

1896年,西奥多·赫茨尔出版《犹太国》,把建立犹太国家作为反犹主义问题的解决办法。[115]他又把犹太人问题界定为需要列强协助解决的国际问题。[116]1897年第一次锡安主义代表大会在巴塞尔召开,并建立由大会、主席、执行委员会和地方协会组成的国际组织。[117]运动随后建立募款、购地和外交机构,1903年围绕英属东非方案的争论则显示成员对紧急避难和在巴勒斯坦建国何者优先存在分歧。[118]

1904年至1914年的第二次移民潮(英语:Second Aliyah)包括受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和希伯来文化影响的青年。[119]移民建立工人政党,其中青年工人党把“征服劳动”解释为让犹太工人在犹太土地上从事农业劳动。[119]从1909年起,巴勒斯坦办事处在犹太国民基金土地上开办农场,德加尼亚源于其中一项将土地交由工人集体自主经营的试验。[120]1908年成立的守卫组织哈绍梅尔(英语:Hashomer)尝试建立犹太防卫力量。[121]“希伯来劳动”政策以为犹太人争取就业岗位为目标,并将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排除在犹太国民基金和工人总会控制的土地及劳动力市场之外。[122]

教师、学校和报刊把希伯来语由宗教及书面语言扩展为教育和日常用语。[123]1913年的“语言战争”则围绕新建技术学院使用德语授课的决定展开,教师和学生罢课并另设学校,争议最终强化了希伯来语教育机构。[124]

同一时期,治安的改善,以及商品农业、道路、铁路和城市教育的发展改变了巴勒斯坦阿拉伯社会,并在传统地主家族之外形成新的社会阶层。[107]1908年青年土耳其党人革命以后,阿拉伯语报刊和政治协会增加,地方爱国主义、阿拉伯民族主义和反锡安主义逐渐成为公开政治活动的内容。[125]部分地方显贵担心犹太移民和购地带来的商业竞争及外国居民特权,另一些地主则愿意出售土地或同犹太机构合作,因此,早期阿拉伯人与犹太人之间既有冲突,也有合作。[126]随着奥斯曼帝国衰落,越来越多阿拉伯语居民把政治诉求转向建立阿拉伯国家或邦联。[127]进入托管时期后,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围绕地方领导人建立民族主义组织,其直接目标是反对锡安主义并在当地建立独立的阿拉伯国家。[127]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魏茨曼等锡安主义领导人推动英国作出支持犹太民族家园的政治承诺。[128]1917年贝尔福宣言表示支持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民族之家”,同时规定不得损害当地非犹太社群的公民和宗教权利。[129]宣言只把当地阿拉伯居民称为“非犹太社群”,所列保障也限于公民和宗教权利。[130]英国军队进入耶路撒冷后,奥斯曼在当地延续四百年的统治结束。[131]

英国托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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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圣雷莫会议的建议成为托管文本的基础,国际联盟于1922年7月正式批准。[132]托管文本把贝尔福宣言写入序言,并承认犹太人与巴勒斯坦的历史联系。[132]托管条款要求行政机关在适当条件下便利犹太移民,并鼓励犹太人在国有土地和无需保留作公共用途的荒地上密集定居。[132]巴勒斯坦阿拉伯领导层则把英国托管和民族之家条款视为否定战后阿拉伯自决的安排。[133]

托管时期的犹太社群没有法定统治权,其自治依靠协议、妥协和公众的自愿服从得以维持。[134]托管条款认可一个可就民族之家建设同托管政府合作的犹太公共机构,锡安主义执行委员会起初实际承担这一角色,犹太事务局则于1929年成立。[134]“以色列议会”成员选举代表大会,再由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委员会。[135]

1920年成立的新总工会一方面经营定居、合作社和承包工程,另一方面代表工人与雇主交涉。[136]会员还可使用其就业介绍、医疗基金、工人食堂、住房和教育文化设施。[137]1932至1936年的移民和资本流入又扩大了城市、商业、专业服务和工业部门,其中超过5万名移民来自德国。[138]

巴勒斯坦阿拉伯社会按宗教、城乡、阶级和家族网络分层,村庄的穆赫塔尔同城市富裕家族形成庇护关系。[139]家族竞争和地方精英对自身利益的维护,阻碍了全国性的政治整合。[140]与此同时,学校就读率和识字率逐渐提高。[141]城市自愿协会和工人组织也有所扩展。[142]中产专业群体逐渐壮大,商业和制造业也有所发展。[143]

1920年4月,耶路撒冷发生针对犹太居民的骚乱。[144]1921年5月,暴力由雅法扩散至若干犹太农业定居点,造成数十名犹太人死亡。[145]1929年围绕西墙的争端及双方的动员演变为耶路撒冷、希伯伦、采法特等地持续一周的袭击,共有133名犹太人死亡。[146]英国随后调查骚乱原因,并把移民和土地问题纳入政策检讨。[147]哈加纳成立于1920年,1931年部分成员因认为其行动不够主动而另组伊尔贡B。1937年,其中少数成员继续以伊尔贡之名活动,并放弃哈加纳的克制政策。[148]

1936年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大起义由暴力事件发展为阿拉伯高级委员会(英语:Arab Higher Committee)领导的总罢工,其政治要求包括停止犹太移民和土地转让并建立由阿拉伯多数掌权的代议政府。[149]英国警察和军队以搜查、集体罚款、宵禁和拆屋等手段对付罢工与武装起义。[150]1937年起义再起后,英国取缔阿拉伯高级委员会,迫使其主席耶路撒冷大穆夫提流亡,并拘禁或放逐委员会其他成员,造成延续至此后十年的领导真空。[151]

1937年,皮尔委员会认为托管制度因对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作出的承诺相互矛盾而无法运作,建议建立两个国家,并依照希腊与土耳其的先例交换人口。[152]锡安主义代表大会以较大多数授权执行机构在分治方案基础上谈判,但要求将最终方案交回大会批准。[153]阿拉伯领导人和阿拉伯国家则一致反对分治,并要求巴勒斯坦独立。[153]英国没有执行该方案,并在1939年白皮书中改为限制未来五年的犹太移民与土地转让,计划十年内建立独立巴勒斯坦。[153]

1939年白皮书把未来五年的犹太移民上限定为7.5万人,此后的移民还须取得阿拉伯方面同意。[153]大屠杀结束后,数以万计的犹太幸存者仍留在德国的流离失所者营地,多数受调查者希望移居巴勒斯坦。[154]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依舒夫的生产活动服务于英国的战时需求,约2.7万名青年参加英国军队。[155]战后哈加纳的秘密移民机构组织船只前往巴勒斯坦,英国从1946年8月起把截获者送往塞浦路斯拘留营。[156]1945年,本-古里安要求英国立即准许10万名犹太流离失所者入境,英国殖民大臣予以拒绝。[157]1946年,流离失所者代表在慕尼黑召开大会,支持组织大规模移民。[158]

伊尔贡和莱希持续袭击英国设施和人员,哈加纳在1946年的英国镇压行动后把工作重点转向秘密移民。[159]英国政府于1947年2月决定把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160]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最终由七名委员提出分治和经济联盟方案,三名委员提出联邦国家方案。[161]

分治、战争与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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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第181号决议中的分治方案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第181号决议建议托管结束后分别建立犹太国家和阿拉伯国家,两国组成经济联盟,耶路撒冷与伯利恒置于国际管理之下。[162]拟议犹太国约有50万犹太人和41.6万阿拉伯人,另有约9万名未计入常住人口的贝都因人,领土虽超过托管地一半,但大部分是沙漠。[163]决议通过后,锡安主义者及其支持者举行庆祝,阿拉伯代表团宣称决议无效并离开会场。[16]

决议通过后,巴勒斯坦的社群间战争于1947年11月30日开始。[164]最初数月,阿拉伯武装队伍袭击道路和聚落,哈加纳主要采取防御部署,并逐步实施有限报复。[165]1948年4月以后,拿顺行动及其后若干攻势开始系统攻占并清空位于交通线和边境地区的村庄。[166]代尔亚辛村大屠杀的消息经阿拉伯媒体传播后加剧了恐慌,并促使耶路撒冷走廊及其他地区的村民外流。[167]当时的情报评估把该事件和海法陷落并列为难民外流的关键转折。[167]

达莱特计划在1948年3月制定,目标是在预期的阿拉伯国家军队入侵前确保拟议犹太国家及其境外聚落群的安全,并维持彼此之间的交通联系。[168]方案规定包围村庄并搜查武器,遇到抵抗时驱逐居民,未遇抵抗时则解除武装并驻军,部分无法长期控制的敌对村庄可以摧毁。[169]莫里斯认为,该方案并非普遍驱逐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政治蓝图,但为前线指挥官以军事必要性为由实施局部驱逐提供了战略依据。[169]

1948年5月14日,戴维·本-古里安在特拉维夫博物馆向人民委员会宣读《独立宣言》,宣布建立以色列国。[170]美国在英国托管结束11分钟后即予以事实承认。[171]次日,埃及、外约旦、叙利亚和伊拉克军队进入原托管地,黎巴嫩军队也在北部边界构成军事压力,战争转为国家间冲突。[172]各国目标并不相同,外约旦阿拉伯军团集中于中央地区和耶路撒冷,埃及沿海岸向北推进,叙利亚和伊拉克则由北部及约旦河谷方向进入。[173]经联合国调停,双方于1948年6月开始停火四周,交战双方都在停火期补充装备和人员。[174]

国家成立后,莱希宣布解散,其成员加入以色列国防军,伊尔贡成员也在谈判后进入国防军,但一度保留独立组织。[175]阿尔塔莱纳号武器归属争端(英语:Altalena affair)引发伊尔贡与国防军交火,事件结束后伊尔贡成员以个人身份编入国防军。[176]

同年10月的约阿夫行动打通通往内盖夫的道路,希拉姆行动则使以色列控制中部和北部加利利。[177]1949年,以色列分别同埃及、黎巴嫩、外约旦和叙利亚签订停战协定。[178]停战协定标志第一次阿以战争正式结束,划定的停火线此后被广泛作为事实边界,但协定并不是和平条约。[19]

战争造成约70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流离失所。[20]部分富裕和精英家庭在战争初期因英国行政撤出、战时混乱和对犹太统治前景的忧虑而离开。[21]随后,商店、学校和诊所关闭,公共服务停摆,地方领导人离去,进一步动摇了居民对当地社会秩序的信心,1948年4月至6月的攻势又引发大规模恐慌和逃亡。[179]部分居民遭到直接驱逐。[22]阿拉伯指挥官和官员也曾下令部分村庄的居民或非战斗人员撤离。[23]现有材料不支持阿拉伯高级委员会或阿拉伯国家领导人曾发布要求全体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离开的统一命令。[180]

以色列政府从1948年夏季起形成阻止难民返回的政策。[181]1950年《缺席者财产法》又把被界定为缺席者的财产交由国家保管人管理。[182]1948年下半年,难民返乡问题已成为联合国和阿以谈判的核心议题。[183]1949年洛桑会议上,以色列提出让约65,000至70,000名难民返回,阿拉伯方面以其人数不足为由拒绝,谈判没有解决难民问题。[184]

战后约15万阿拉伯人留在以色列境内。[20]其中一些人在战争期间离开原居地却仍处于以色列疆界内,后来被称为“在场缺席者”。[185]1950年《缺席者财产法》使其原有财产同样受缺席者财产保管人控制,1950年代初约有23,000人属于国内流离失所者。[185]他们取得以色列公民身份,但多数阿拉伯地区从1948年至1966年受军事管制,出行、居住和土地使用受到许可制度限制。[186]联合国分治决议设想的阿拉伯国家没有成立。[187]战争结束后,约旦河西岸由外约旦控制并于1950年被其正式兼并,加沙地带则由埃及管理。[188]

国家建设与地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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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4月成立的人民委员会和人民行政机构在独立后分别成为临时国务委员会和临时政府。[189]国家采用议会政体和比例代表制。[190]第一届议会选举于1949年1月25日举行,制宪会议在2月开幕后改称第一届以色列议会。[191]以色列地工人党在最初15年一直是议会最大党,并领导这一时期的历届联合政府。[192]议会没有制定单一成文宪法,而以1950年哈拉里决议开始逐章制定基本法。[40]

与此同时,1948年5月至1951年末约有69万名犹太移民抵达,犹太人口在三年内增加一倍,其中既有欧洲流离失所者,也有来自中东和北非的犹太人。[193]面对外汇和物资短缺,政府实行配给制。[194]政府还通过土地分配、贷款、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安排和移民安置政策引导新聚落建设,并把移民分配到边境和人口稀少地区。[195]由于永久住房的建设速度赶不上移民涌入的速度,许多人先住在帐篷、军营或废弃建筑中,随后又被安置到由铁皮屋和简易棚舍构成的过渡营。[196]《回归法》和《公民身份法》为犹太移民建立了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律路径。[197]由建国前欧洲移民主导的国家机构又使较晚抵达的非欧洲移民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和文化表达方面处于不利位置。[198]

国家在建国初期通过海外犹太人捐款和债券、美国赠款及西德赔款取得外部资金。[194]政府控制大部分可投资资本和土地,并以信贷、基础设施和采购影响经济活动。[195]国家投资建设港口、电力、输水、住房和交通设施,工会总会所属的索莱尔·博内等企业也承担大规模建设和工业项目。[199]

1952年政府把同西德谈判赔款协议提交议会,引发激烈争议,反对谈判的示威者一度冲击议会。[200]政府支持者认为,安置大规模移民已使国家财政承受沉重压力,赔款可提供急需资源,反对者则认为同德国谈判等同于用金钱交换民族尊严。[200]外汇短缺和配给限制消费,西德赔款、海外捐款和债券则为进口资本品与继续投资提供资金。[30]

建国后最初几年,巴勒斯坦难民经常越过停火线进入以色列,起初多为返回田地和住宅、取回遗留物品或收割作物,后来也发生偷盗和武装袭击。[201]以色列政府要求邻国制止渗透,并派军队越境实施报复行动,最初的报复往往针对被认定为袭击者来源地的村庄,基比亚行动造成大量平民死亡后,行动目标转向军事和警察设施。[202]

1955年埃及宣布同捷克斯洛伐克签订军火协议,以色列认为,这使埃及在武器装备质量上取得优势,因此急于寻找能够供应先进武器的国家。[203]1956年7月,埃及总统纳赛尔将苏伊士运河国有化,英国和法国随后同以色列秘密协调,以色列于10月29日进攻西奈。[204]美国、苏联和联合国施压迫使三国撤军,以色列最后从西奈、沙姆沙伊赫沿岸和加沙全部撤出。[205]联合国随后部署维和部队,美国以非正式谅解承认以色列在亚喀巴湾的通航权和通航受阻时的自卫权。[206]

1960年代初,以色列完成全国输水工程、死海工厂、阿什杜德港和迪莫纳附近的核反应堆等大型项目。[207]法国在这一时期仍是以色列的主要武器供应国,并协助建设迪莫纳核设施。[208]1961年在耶路撒冷举行的艾希曼审判(英语:Eichmann trial)通过幸存者证言使大屠杀幸存者的个人经历受到更多公众关注。[209]1966年,对阿拉伯公民地区的军事管制正式结束。[210]阿拉伯人聚居地区的公共服务和教育条件仍与犹太人聚居地区存在差距。[211]

1967年至埃以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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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5月,埃及军队进入西奈,要求联合国紧急部队撤离,并在5月23日宣布封锁蒂朗海峡。[212]以色列动员后备役部队,美国提出以国际船队打破封锁,但没有国家愿意派出军舰。[213]以色列政府于6月2日决定开战,以军在6月5日发动进攻。[25]六日战争中,以色列从埃及手中占领西奈半岛和加沙地带,从约旦手中占领约旦河西岸和东耶路撒冷,并从叙利亚手中占领戈兰高地。[214]战争使以色列开始统治一百多万巴勒斯坦居民,巴勒斯坦问题也重新进入以色列和国际政治议程。[215]

议会通过法律把东耶路撒冷及其周边纳入以色列法律适用范围。[216]以色列当局迁走西墙旁穆格拉比区的居民并拆除其住宅,在西墙前建成大型广场。[217]政府没有兼并约旦河西岸,并在保留以军安全权力的同时继续适用约旦法律和地方行政制度。[218]

阿隆计划主张以色列控制戈兰高地、约旦谷、拉法通道和希伯伦山南部等战略地区,并允许在这些阿拉伯人口较少的地区建立犹太定居点。[219]政府虽未正式采纳该计划,却在1977年前将其作为领土定居的实际依据。[219]1973年战争后成立的忠信社群主要来自民族宗教社群,其成员反对领土让步,并把约旦河西岸定居同信仰和“大以色列”主张相联系。[220]

埃及和叙利亚在1973年10月6日发动进攻。[221]埃军渡过苏伊士运河,叙军突破戈兰防线。[222]以色列在初期遭受损失后展开反攻,并在停火前越过运河。[223]战争初期暴露出情报判断、后备役动员、装备和指挥方面的失误,战后公众对文职与军事领导层的信任受到动摇。[224]

阿格拉纳特委员会把遭到突袭和准备不足的责任归于总参谋长、军事情报负责人及南方司令部司令,却未追究文职领导人的责任,这一结论引发反对。[225]在要求国防部长达扬辞职的持续示威压力下,果尔达·梅厄于1974年4月11日辞职。[226]战争造成约2,300名以色列军人死亡、5,000多人受伤,停火后相互交错的战线又使以色列一度无法解除后备役动员。[227]

1977年,梅纳赫姆·贝京领导的利库德赢得44席,首次取代工党集团,主导组阁。[228]民族宗教党和以色列联合党加入联盟,民主变革运动后来也加入政府。[229]贝京对传统宗教的尊重,以及他对工党集团的批评,获得许多北非和中东移民及其后代支持。[230]同年,埃及总统萨达特访问耶路撒冷。[231]1978年签署的戴维营协议规定以色列撤出西奈,并在西岸和加沙安排过渡自治。[232]1979年3月26日签署的和平条约规定以色列分阶段撤出西奈,并在第一阶段撤军后建立正式外交关系。[233]以色列按期从西奈撤军,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234]关于巴勒斯坦自治的谈判则没有取得进展。[235]

黎巴嫩战争与第一次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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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黎巴嫩内战期间把武装力量集中到黎巴嫩南部,同以色列之间的炮击和报复不断升级,以色列同时扶植南黎巴嫩军牵制巴解组织。[236]1982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内阁批准的行动范围是边境以北约40公里,但军队随后将作战范围扩大至贝鲁特,并攻击叙利亚军队。[237]巴解组织和驻贝鲁特的叙军在围城后撤离,基督教长枪党民兵随后进入萨布拉和夏蒂拉难民营并杀害平民。[238]1983年卡汉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严厉批评总理并建议免去沙龙的国防部长职务。[239]沙龙随后辞任国防部长,改任不管部长。[240]

随着战争延续,以军自1983年9月起逐步撤退,到1985年6月部署于国际边界一带,但仍控制黎巴嫩境内一条狭窄缓冲区,并由南黎巴嫩军协助维持边境安全。[241]真主党在这一过程中取代阿迈勒运动成为主要什叶派武装,其目标包括把以军逐出黎巴嫩。[241]

战争超出最初公布的行动范围以后,前线士兵传回的信息与官方说法不符,军内出现拒绝参战和要求国防部长辞职的抗议,反战集会的参与人数也持续增加。[242]贝鲁特难民营大屠杀后,特拉维夫又举行了由“现在就和平(英语:Peace Now)”组织发起的大型示威。[243]

2000年5月24日,以色列在没有同叙利亚或真主党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撤出黎巴嫩南部缓冲区,这一撤军被真主党宣传为武装斗争的胜利。[244]

1987年12月8日,加沙的一起交通事故成为第一次巴勒斯坦大起义爆发的导火索,最初的组织工作由起义联合民族领导承担,该组织由法塔赫、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阵线和共产党人的支持者组成。[245]起义组织者发动公民抗命、拒税和抵制部分以色列商品,以色列则关闭学校和大学,并采用射击、殴打、大规模逮捕、行政拘留和经济制裁等手段镇压。[246]起义进一步加剧以色列公众的分歧,也使依赖巴勒斯坦劳工的建筑业和农业受到冲击。[247]

哈马斯在起义中成立,它源自穆斯林兄弟会此前在加沙开展的伊斯兰化运动。[245]1988年后,巴解组织正式接受联合国大会第181号决议和安理会第242号决议,把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两国并存确立为政治框架。[248]

奥斯陆进程与第二次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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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解组织支持萨达姆·侯赛因,海湾国家随后停止资助,使其在海湾战争后实力削弱,并陷入孤立。[249]美国利用战后在地区内取得的优势推动和谈,马德里会议(英语:Madrid Conference of 1991)于1991年10月30日开幕。[249]会议使以色列、有关阿拉伯国家以及受巴解组织指导的约旦、巴勒斯坦联合代表团进入公开谈判。[250]

伊扎克·拉宾领导工党在1992年重新执政,政府在正式谈判之外,经挪威应用社会科学研究所牵线,与巴解组织代表秘密接触。[251][252]1993年,阿拉法特以书信承认以色列和平与安全生存的权利并接受安理会第242号和第338号决议,拉宾则承认巴解组织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双方随后签署原则宣言。[253]宣言规定在加沙和杰里科实行临时自治。[254]巴勒斯坦临时自治机构的过渡期为五年,耶路撒冷、难民、定居点、安全安排和边界等事项则留待永久地位谈判。[255][29]

1995年的临时协议把约旦河西岸分为A、B、C三区,巴勒斯坦自治机构在A区负责民政与内部安全,在B区负责民政而以色列军事机关监督安全,C区则由以色列机关行使全部地方权力。[52]

奥斯陆协议签署后,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以自杀炸弹袭击破坏和谈。[256]1994年2月,犹太定居者巴鲁赫·戈德斯坦在希伯伦易卜拉欣清真寺杀害29名礼拜者,哈马斯此后决定把袭击扩大到绿线以内的以色列平民。[256]1995年11月,反对奥斯陆进程的伊加尔·阿米尔在支持政府和平政策的集会后刺杀拉宾。[257]

内塔尼亚胡1996年当选总理后把“互惠”作为对巴政策原则,双方随后相互指责违反协议。[258]1998年签署的怀伊河备忘录把领土移交同巴勒斯坦方面的行动和以色列内阁分阶段批准相联系,最终只得到部分实施。[259]

埃胡德·贝拉克1999年当选后在2000年戴维营峰会(英语:2000 Camp David Summit)上讨论最终地位,双方围绕领土连续性、耶路撒冷和难民返回等问题没有达成协议。[260]此后提出的克林顿参数(英语:The Clinton Parameters)涉及西岸领土比例、定居点集团、耶路撒冷、难民和安全安排。[261]以色列政府接受其谈判框架,阿拉法特则迟迟未作答复,随后提出多项保留意见。[262]2001年塔巴会谈(英语:Taba Summit)取得一定进展,但未在贝拉克政府结束前形成协议。[263]

2000年9月,沙龙在大批警察陪同下访问圣殿山和阿克萨清真寺区域,表明利库德反对分割耶路撒冷和把圣殿山管理权交给巴勒斯坦方面。[264]访问后的冲突中,以色列警察在耶路撒冷警察负责人被击昏后改用实弹,巴勒斯坦方面随后也在约旦河西岸使用实弹,阿克萨起义由此开始。[265]

贝拉克政府在起义初期授权使用枪械,并继续实施定点清除政策。[266]沙龙就任后扩大这种政策,又在旅游部长雷哈瓦姆·泽埃维遇刺后把以军行动范围扩大到奥斯陆第二协议划定的A区。[267][268]2002年3月的一系列自杀炸弹袭击后,以军重新占领约旦河西岸大部分地区,并在4月于杰宁展开持续战斗。[269]

2001年7月,以色列安全内阁批准在易受渗透地点修建屏障,2002年6月又把方案扩展为连续屏障。[270]隔离墙线路多处位于绿线以东。[271]国际法院2004年咨询意见认为被占领土内的墙及相关制度违反国际法,以色列最高法院则在个案中依据安全需要和比例原则要求调整部分线路。[271]

加沙撤离与长期政治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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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于2004年2月正式宣布撤离加沙定居点和约旦河西岸北部4个定居点,计划在利库德内部引起分裂。[272]以色列于2005年9月完成对加沙定居点的撤离,接近9,000名犹太定居者被迁走,撤离过程大多未发生严重暴力事件。[273]这一方案由以色列单方面制定,未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协商。[274]

沙龙随后退出利库德并组建前进党,但新党成立数周后他接连中风,失去履职能力,埃胡德·奥尔默特继而领导该党赢得2006年选举。[275]奥尔默特提出从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撤离的“聚合计划”,希望延续单方面分离政策。[276]

哈马斯在2006年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中取得132席中的76席。[277]2007年6月,哈马斯在同法塔赫的武装冲突中控制加沙,巴勒斯坦总统马哈茂德·阿巴斯随后另行任命紧急政府。[278]此后,以色列控制进入加沙的燃料、电力和水等供应,国防部门还寻求限制电力供应。[279]以色列同加沙巴勒斯坦武装组织之间的敌对行动于2008至2009年、2012年和2014年三次大规模升级,2021年5月又发生自2014年以来最严重的一轮冲突。[280][281]

2011年夏季持续六周的大规模抗议吸引许多受过教育的年轻中产人士参与,直接诉求集中在生活成本,尤其是住房价格。[282]2018年通过的民族国家基本法进一步确认了国家的犹太民族性质,美国同年把驻以使馆迁至耶路撒冷。[1][283]

2019年至2022年,以色列连续举行五次议会选举,争议主要围绕内塔尼亚胡涉及的刑事案件,以及是否由其组阁展开,政党联盟也反复分裂。[284]2021年由右翼、中间派、左翼和阿拉伯主义政党组成的联盟结束了内塔尼亚胡连续执政的局面,2022年选举后利库德同极端正统派和宗教民族主义政党重新组阁。[284]2020年的亚伯拉罕协议系列包括以色列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摩洛哥和苏丹之间的协议或声明。[285]

2023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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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政府提出改革司法任命程序、限制法院审查权,并扩大议会对司法裁决控制权的方案。[286]支持者认为法院和法律顾问权力过大,反对者则认为以色列缺少两院制、联邦制和完整刚性宪法,削弱法院会破坏重要制衡。[286]持续数月的示威吸引预备役人员、企业、大学和专业团体参加,工会也曾发动罢工。[286]议会于2023年7月限制法院以“合理性”审查政府决定,最高法院在2024年1月以八票对七票废除该修正案。[286]

2023年10月7日,超过1,000名哈马斯及其他巴勒斯坦武装组织成员越过加沙边界,攻击以色列南部平民目标和军事基地。[287]袭击造成超过1,200人死亡,其中至少809人为平民,至少252人被劫持为人质。[287]联合国调查委员会认定,哈马斯及其他武装组织实施了蓄意攻击平民、杀害、虐待、性暴力和劫持人质等战争罪。[288]以色列宣布战争,以摧毁哈马斯军事和治理能力、救回人质并防止袭击再次发生为目标,对加沙实施围困、空袭和地面进攻。[289]战争造成加沙大量平民伤亡,众多居民流离失所,基础设施严重受损。[290]调查委员会认定,以色列当局在2023年底前的行动中犯下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并违反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291]南非依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向国际法院起诉以色列。[292]法院于2024年发布临时措施,要求以色列防止公约所列行为、惩治公开煽动并便利人道援助,但这些措施并非对是否已发生种族灭绝作出的实体终局判决。[292]

国际刑事法院预审庭于2024年11月对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约阿夫·加兰特发出逮捕令,认为有合理理由相信二人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间涉嫌对加沙实施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293]逮捕令采用审前阶段的“合理理由”证明标准,并非定罪,以色列否认法院对其国民具有管辖权并否认指控。[293]加沙战争同时引发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的边境交火,双方自2023年10月起以火箭弹、炮弹和无人机相互攻击,边界两侧大量居民撤离。[294]以色列于2024年下半年扩大对真主党领导层、导弹设施和黎巴嫩南部的攻击,11月停火安排以联合国安理会第1701号决议为执行框架。[294]

2025年6月,以色列攻击伊朗核设施、导弹系统和军事领导层,伊朗以导弹和无人机袭击以色列,美国随后打击三处伊朗核设施。[295]十二天后达成停火。[295]2026年2月28日,美国和以色列再次攻击伊朗,冲突演变为持续半年以上、间歇升级的地区战争,并影响石油市场和地区航空运输。[296]加沙战争在2025年经历停火、恢复进攻和再次谈判。[297]2025年10月的停火安排使尚存活的以色列人质获释,以色列同时释放约2,000名巴勒斯坦囚犯和战时被拘人员。[297]协议仍把哈马斯解除武装、加沙长期治理、重建和以军最终撤离等问题留待后续安排。[298]2026年7月,第二十五届议会在任期结束前提前进入选举期,此后不再复会,第二十六届议会选举定于10月27日。[299]

政治、法律与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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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制与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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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的以色列议会大厦

以色列实行议会民主制,政府须获得议会信任,国家元首为总统,政府首脑为总理。[13]以色列没有统一编纂的成文宪法。[300]1950年哈拉里决议决定由议会逐章制定基本法,日后再汇编为宪法。[301]基本法分别规定议会、政府、总统、司法、军队、国家经济、耶路撒冷和部分人权事项,各法的修改门槛并不一致。[40]以色列议会为一院制,共有120席。[302]议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代表、立法和监督行政机关,最严厉的监督手段是以建设性不信任案更换政府。[303][304]政府和委员会提出的议案须经过三读,私人议员议案在此之前还须经过初读。[305]十二个常设委员会负责审议法案并提交全体会议,也是议会监督政府的主要机构。[306]执政联盟掌握几乎所有委员会的主席职位及多数席位,党团也可替换本党委员,这限制了委员会独立审议政府法案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能力。[307]

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是礼仪性的国家元首。[13]议会选举后,总统征询各党团意见,并把组阁任务交给最可能组成稳定联盟的议员。[308]获提名者同其他党派谈判并签订联盟协议,拟任总理最后须向议会提出政府名单并通过信任投票。[309]总理领导政府,且必须是议会议员,其他部长可以由非议员担任,但实际任职者绝大多数仍是议员。[310]内阁全体会议决定政策,国家安全事务部长委员会则专门协调外交、安全和战争期间的重大决策。[311]政府可能因总理不再担任议员、总理在最终判决中被认定犯有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议会通过建设性不信任案或预算未按期限通过而终止任期。[312]1996年至2001年曾由选民直接选举总理,这一制度下,许多选民把总理票投给大党候选人而把议会票投给小党,加剧了议会席位的分散,制度随后被废除。[313]

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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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院由裁判法院、地区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另设劳动、宗教和其他专门法庭。[314]最高法院审理民事和刑事上诉,并以高等法院身份直接受理针对政府部门、机关和其他公共机构的宪法及行政请愿。[315]法官由总统依据九人司法遴选委员会的建议正式任命,委员会由两名部长、两名议员、三名法官和两名律师代表组成。[315]1990年代以来,最高法院法官任命日益受到政治关注,委员会中法官与政治人物的相对权力也成为改革争点。[316]法律体系的主要来源包括奥斯曼法、英国托管法规、英国普通法、议会制定法和各宗教社群的宗教法。[314]最高法院在建国初期即以越权原则撤销部分行政决定,并逐步确立行政审查和法治标准。[317]议会在1992年通过《人的尊严与自由基本法》和《职业自由基本法》,法院此后得以审查新法律是否侵犯两法保护的权利。[318]1995年联合米兹拉希银行案把基本法解释为具有高于普通法律的规范地位,并确认法院审查法律合宪性的权限。[319]最高法院此后实际宣告无效的法律仍为少数,但司法审查也改变了议会和内阁讨论立法的方式。[316]

自1990年代中期起,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和最高法院法官任命程序成为持续的政治争议。[316]限制法院权力的主张包括改变遴选委员会构成、增设宪法法院、举行议会候选人听证,或直接以立法限制司法审查。[320]支持这些方案的人把最高法院视为带有自由派倾向的否决者,反对者则强调法院在制约政府和维护法治方面的作用。[320]2023年政府提出调整遴选委员会组成、限制合理性审查,并缩小法院审查基本法范围的方案,争议因而同时涉及司法独立、议会主权和行政制衡。[286]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宗教和德鲁兹社群分别设有宗教法院,并对本社群婚姻、离婚等个人身份事务行使管辖权。[321]国内没有适用于所有居民的一般民事婚姻程序,1953年《拉比法院管辖权(婚姻与离婚)法》规定犹太人的婚姻与离婚在国内依犹太宗教法办理。[322]最高法院则通过判决,推动承认在国外缔结的婚姻,并保障未婚伴侣的经济权利,为居民提供其他法律安排。[322]

选举与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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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选举采用全国单一选区、封闭式名单和比例代表制,18岁以上公民拥有投票权。[323]席位采用汉狄法分配,达到法定门槛的两个名单还可在选前约定合并计算余票。[324]2014年以后,门槛为有效票3.25%。[323][325]全国120席全部由一个选区产生,而单一选区拥有较多席位,有利于多个政党进入议会。[326]选民不能在大选中改变本党候选人的先后次序。[325]基本法规定,对否认以色列作为犹太且民主国家、煽动种族主义,或支持敌国和恐怖组织对以色列武装斗争的名单与候选人,可以禁止其参选。[323]中央选举委员会所作的禁选决定可由最高法院审查。[323]由于没有一个政党曾单独取得议会过半席位,联合政府因而是常态。[327]国家安全与领土问题上的立场是组阁时划分左右阵营及判断政党合作可能性的首要因素,极端正统派政党和阿拉伯政党则构成另外两个长期存在的政党阵营。[328]

建国后的最初三十年,以色列地工人党及其继承者工党依靠与官僚机构、地方机关、工会、银行、报刊和社会组织的联系,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居于支配地位。[329]1977年,利库德同宗教政党组成政府,首次把原先的支配党排除在执政联盟之外。[330]1981年至1990年代中期,两个主要政党及其各自阵营的席位接近,政党体系呈现竞争性的两极结构。[331]1990年代以后,新党和新联盟不断出现,政党合并与分裂也更为频繁,早期相对稳定的阵营格局随之改变。[332]极端正统派政党利用在组阁中的关键地位争取国家资助其独立学校和高等宗教院,并扩大宗教院学生暂缓服兵役安排的适用范围。[333]宗教锡安主义政党则重视定居点建设和领土主张。[334]阿拉伯政党包括民族主义、伊斯兰主义和源于共产党传统的政党,这些党派在2015年首次组成联合名单。[335]前苏联移民建立了以色列移民党和以色列是我们的家园,前者于2003年并入利库德,后者逐渐把领导层和选民基础扩展到俄语群体以外。[336]俄语选民仍较多支持以色列是我们的家园和利库德等右翼政党。[337]

相关研究把国内主要社会裂痕概括为犹太人与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之间的民族裂痕、世俗与宗教犹太人之间的文化裂痕、贫富以及中心与外围之间的阶级裂痕,以及阿什肯纳兹与米兹拉希之间的族裔裂痕。[338]米兹拉希选民较多支持利库德、沙斯和其他右翼政党。[337]一种解释把这一选择同1950年代工党政府对移民的差别待遇和阶级安置联系起来。[339]另一种解释强调,右翼政党对犹太身份的肯定、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以及预算和职位等政治回报,对这些选民具有实际意义。[340]极端正统派政治分为阿什肯纳兹政党和塞法迪的沙斯,后者把宗教认同与米兹拉希族裔诉求结合,并建立教育和福利机构网络。[341]

行政与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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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及其预算部门不仅在预算程序中居于核心位置,也深入参与不同政策领域的实质决策。[342]财政部可以审查各部预算细目,年度预算内调拨款项也须获得其许可,财政部其他部门又控制各部人员数目和职位薪资。[343]这种优势并非绝对,财政部在部门争议中能否贯彻立场,取决于总理和财政部长是否共同支持或至少不介入。[344]国家审计长由议会选出,同时担任申诉专员,审计政府部门、地方机关、国有企业及依法受审单位。[345]审计报告提交议会并公开发布,国家审计长的职能不能替代刑事检控或法院审判。[345]总检察长兼任政府和公共机关的法律顾问,领导国家公诉,并监督负责审查和起草政府法案的法律部门。[346]

基本权利来自基本法、普通法律和判例,而非统一权利法案。[39]《人的尊严与自由基本法》保护生命、身体、财产、人格尊严、隐私、出入境和个人自由,《职业自由基本法》保障公民与居民选择职业。[39]1948年5月宣布的紧急状态此后持续有效,它以英国托管法律为基础,涵盖安全、民事和经济命令,并允许政府制定可优先于普通法律的紧急法规。[347]1996年以来,紧急状态原则上每次由议会宣布或延长不超过一年,但议会从未拒绝续期。[347]以色列成立时,妇女的选举权已经被视为既定权利,《独立宣言》和1951年《妇女平等权利法》又确认了法律上的平等。[348]2015至2017年的相关数据显示,女性占高等教育各层级学生的多数,15岁及以上女性就业率为59.4%,低于男性的69%。[349]2020年当选的120名议员中有30名女性,而2019年选举前21名部长中仅4名为女性。[350]法律上的平等仍受宗教个人身份法的例外影响,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宗教法庭在婚姻和离婚方面保持自治。[351]义务服役虽适用于女性,但女性过去大多被分配到非战斗或战斗支援岗位,军队在社会中的核心地位也强化了性别分工。[348]自1988年以来,议会陆续通过就业机会平等、防止家庭暴力、单亲家庭和防止性骚扰等法律,并在国营公司董事会与公务员任用中引入促进女性获得适当代表的措施。[352]

行政区划与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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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计局所用的正式行政划分包括耶路撒冷、北部、海法、中央、特拉维夫和南部六个区,并在区下划分15个分区。[353]地方政府分为市、地方议会和区域议会。[354][355]2023年共有257个地方政府,74.3%人口居于市辖区,13.6%居于地方议会辖区,10.3%居于区域议会辖区,另有0.8%居于没有市政地位的地点。[355]地方政府处理教育、福利、卫生、规划与建设、环境、交通和文化等居民日常事务,内政部负责对地方政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356]地方议会以比例代表制选举,市长或地方议会首长由选民直接选出。[357]1950年代至1973年,地方议员以全市单一选区的名单比例制产生,再由议会多数选出首长。[357]1975年改革改为直接选举地方行政首长,1978年以后地方选举同全国议会选举分开,通常每五年举行。[357]

分别投票使选民可以支持不同党派的首长候选人和议会名单,因此首长仍须在席位分散的地方议会中组织能够有效运作的多数联盟。[357]改革在部分大城市增强了首长任职的稳定性,规模较小、财政较弱的地方政府,其治理能力并未因此自动改善。[357]地方预算由一般市政税、收费、中央政府拨款和专项资本预算组成。[358]2023年地方政府总收入约1,214亿新谢克尔,总支出约1,225亿新谢克尔,中央政府对经常预算的拨款为390亿新谢克尔,地方自有收入为520亿新谢克尔。[358]一般市政税约占经常预算收入34%。[358]

经合组织指出,地方不动产税占地方税收的主要部分,而非住宅物业税率通常显著高于住宅物业税率。[359]经合组织认为,这种税率差异会促使地方政府优先考虑商业而非住宅开发,并建议缩小非住宅与住宅税率的差距。[359]报告也建议把按物业面积、地点和类型计算的市政税逐步改为以定期更新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同时评估改革对不同家庭和地方政府收支分配的影响。[360]2022年25至65岁人口中,全国拥有学位者占30.7%;在社会经济等级最低的一组地方政府辖区,这一比例为12.8%,最高一组则为59.2%。[355]2023年十二年级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全国比例为70.9%,市、地方议会和区域议会辖区分别为67.4%、78.2%和82.4%。[355]

阿拉伯地方政府通常管理以阿拉伯居民为主的城镇和村庄。[361]地方选举使家族、宗教、全国性政党和地方名单可以竞争公共职位,部分地方政府扩大税基的能力,则受到规划边界、工业区不足和中央拨款安排的限制。[361]政府于2015年批准一项覆盖教育、交通、住房、就业、地方政府等领域的五年经济融合计划,最初两年的支出约占所分配150亿新谢克尔的40%。[362]东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人享有永久居留身份,但无全国议会选举权,其中多数人抵制市政选举。[363]地方议会在城镇规划中发挥重要作用,地方规划机构依据1965年《规划与建筑法》享有一定自主权。[364]

阿拉伯公民的政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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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后留在以色列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成为以色列公民。[365]阿拉伯人口聚居区从1948年起受到军事管制,居民的迁徙受到通行证、宵禁和行政拘留等措施限制,军管至1966年终止。[366]自1980年代起,独立阿拉伯政党成为阿拉伯公民参与议会政治的主要途径。[186]20世纪后半叶,阿拉伯政党长期被排除在执政联盟之外。1992至1996年的拉宾与佩雷斯政府曾在议会中部分依靠其支持。[367]阿拉伯政党虽未加入内阁,但曾支持中左翼政府的和平和社会政策。[361]阿拉伯人与犹太人在学前教育、大学入学资格、生活水平和地方公共服务方面仍存在差距。[211]政府自2007年设立阿拉伯、德鲁兹和切尔克斯人口经济发展机构,2015年又批准涵盖教育、基础设施、就业、住房、卫生和地方政府等领域的五年计划。[362]

门槛提高后,多个阿拉伯政党在2015年组成联合名单,以避免名单因分散而无法取得席位。[186]地方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也是阿拉伯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渠道,土地储备和地方公共服务是地方政治讨论的重要事项。[361]官方统计和研究对“阿拉伯人口”的范围处理不一,有的资料不把德鲁兹人或贝都因人计入阿拉伯人口,另有资料把非阿拉伯基督徒列入“其他非犹太人”。[368]阿拉伯公民的自我认同可以侧重阿拉伯、宗教、巴勒斯坦或以色列身份,不同调查和政治组织采用的称谓因而有所不同。[369]阿拉伯选民的投票选择也因宗教和地区而异,基督徒较少支持伊斯兰运动所属政党,德鲁兹人则较常投票给锡安主义政党。[370]

被占领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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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河西岸、东耶路撒冷和加沙在联合国及国际法院文件中合称为巴勒斯坦被占领土。[49]1967年后,以色列把东耶路撒冷以外的这些地区置于军事统治下,同时主张这些地区在法律上属于“有争议领土”,而非“被占领土”,并且没有将其正式并入本国。[371]联合国、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和国际法院认为占领法适用,并认定以色列定居点违反占领国不得将本国平民迁入被占领土的规则。[372][49]奥斯陆临时协议把约旦河西岸分为A、B、C区。[52]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在A区负责行政和安全,在B区负责行政而以色列军事机关监督安全,C区则由以色列机关行使全部地方权力。[52]定居点扩张、封闭管制政策、隔离墙和2007年哈马斯接管加沙等因素进一步加深东耶路撒冷、约旦河西岸、加沙及其内部各区之间的地理和政治分割。[373]以色列的管制手段还包括军事基地、绕行道路、隔离墙、法规和军事命令,安全机构也直接介入当地日常治理。[374]

定居点包括政府批准的城镇和社区,也包括未完全获得以色列国内批准的定居点前哨。[375]道路、水电、防护设施和地方财政安排将主要定居区同以色列本土相连。[375]早期定居运动公开提出的主要理由包括宗教锡安主义的救赎观,以及民族历史权利、战略纵深和安全缓冲论。[376]1980年代末以后,极端正统派和世俗居民也逐渐加入定居者行列。[377]定居点扩张改变了当地居民进入土地和通行的条件,也影响未来边界的划定,成为围绕两国方案开展谈判的核心障碍。[372][49]

1967年以后,东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居民取得以色列永久居留身份,可以参加市政选举而不能参加全国议会选举,也可申请以色列公民身份。[378]永久居留者在境外居住超过七年,或取得外国公民身份或居留权时,其以色列居留身份可能失效。[378]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指出,东耶路撒冷巴勒斯坦居民取得住房和市政服务时受到规划制度与市政资源分配的限制。[379]该机构还指出,隔离墙线路偏离以色列划定的市界,把卡夫阿卡布和舒阿法特难民营一带同城市中心分开,当地居民须通过检查站使用医疗、教育等服务。[380]国际法院2024年咨询意见认为,以色列通过定居、吞并和永久控制妨碍巴勒斯坦人民自决,以色列继续驻留于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属于非法,应尽快结束并停止新的定居活动。[49]咨询意见不等同于国家间争讼案件的执行判决,但为联合国机关和各国处理相关国际法义务提供权威解释。[49]部分法官在个别意见中反对将以色列在当地的持续存在整体认定为非法,认为多数意见没有充分处理安全、奥斯陆协议和谈判框架。[49]以色列政府拒绝咨询意见,主张争端应通过直接谈判解决。[49]

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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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于1949年5月11日通过第273(III)号决议,接纳以色列为联合国会员国。[381]1967年战争期间,罗马尼亚以外的华沙条约组织国家同以色列断绝外交关系。[382]以色列同埃及的和平条约于1979年签署,同约旦的和平条约则于1994年签署。[27][28]到2010年代后半期,埃及和约旦政府均维持对以和平条约和安全关系,但相关合作的社会基础仍较薄弱。[383]2020年的亚伯拉罕协议系列包括以色列同阿联酋、巴林、摩洛哥和苏丹之间的协议或声明。[285]

美国在1960年代后期成为以色列最重要的军事和外交伙伴。[384]双边关系包括军售、军事援助、导弹防御、情报、科研和贸易。[384]2019至2028年安全援助谅解备忘录规定提供330亿美元外国军事融资和50亿美元导弹防御资金,十年总额380亿美元。[384]两国关系在1950年代逐步升温,1967年后加深,并自1980年代形成更密集的制度联系。[385]美国在1967年后又成为阿以谈判的主要调停者,一方面增加对以援助,另一方面持续要求以色列在对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人的谈判中作出让步。[386]

欧洲联盟是主要贸易和科研伙伴,以色列参加欧盟研究与创新计划。[387]德国外交部把两国特殊关系归因于德国对犹太人大屠杀承担的历史责任,并指出两国自1965年5月12日建交后持续发展官方和民间关系。[388]欧盟支持两国方案,并在贸易和研究协议中区分以色列本土与1967年后占领地,以色列政府则反对其对定居点和军事行动的部分批评。[387]

以色列于1950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92年正式建交,此后贸易、基础设施投资和技术合作扩大,美国对敏感军事技术转让的反对限制防务合作。[389]以色列和印度也于1992年建立全面外交关系,双边合作包括武器、农业、水务和创新,印度同时维持同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国家的关系。[389]以色列与土耳其在冷战时期开展合作,1990年代加强军事往来,进入21世纪后则因加沙问题多次发生争执,双边关系随之起伏。[390]

犹太事务局是联系以色列与海外犹太社群的准政府组织,其领导层由以色列与侨民代表共同组成,并通过外派人员、希伯来学校和夏令营等项目维持联系。[391]海外犹太慈善系统通过联合募款和专门机构为以色列大学、医院、红戴维盾会与犹太国民基金等机构及其项目提供资金,也有组织资助以色列和约旦河西岸的人权团体。[392]海外犹太人的政治立场并不统一,北美组织包括右翼锡安主义、进步锡安主义以及非锡安主义或反锡安主义团体,它们在两国方案、难民回归和抵制撤资制裁运动等议题上分歧显著。[393]

国防与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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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军事部队为以色列国防军,以色列的传统防务学说的战略目标以防御为主,在行动层面则强调敌对行动发生后迅速击败对手。[394]军队由少量职业军人、义务役人员和大批预备役人员组成,从而维持相对于人口规模较大的军事力量。[394]以色列维持以义务兵和预备役为基础的公民军模式,没有改为全志愿职业军队。[395]服役经历有助于退役人员进入民间职业领域和担任政治领导职务,而大多免服兵役的阿拉伯人与极端正统派犹太人较少通过服役融入国家公共生活。[395][396]2010年代中期,每一届适龄人口中约有一半入伍,约四分之三的犹太男性被征召,实际参加预备役者约占同届人口的16%。[397]军方曾扩大对此前长期获豁免的极端正统派宗教院学生的征召,并增加女性可从事的军职范围,但相关安排受到极端正统派和民族宗教派领袖的反对。[398]

1957至1967年形成的安全思想以威慑为第一目标,在敌方进攻迫近时则主张发动决定性的先发攻击,并力求在敌方领土迅速结束战争。[399]其军力建设以情报预警、能够首先压制敌方空军的空中力量和能够摧毁敌军并夺取领土的装甲力量为支柱。[399]1973年战争前,以色列虽在10月5日获悉埃及进攻计划,却因美国反对先发制人以及对以军反击能力的信心,没有发动预防性空袭。[400]此后,以军面对的主要威胁逐渐转向巴勒斯坦和真主党等非国家武装,以及射向人口密集地区的远程和短程火箭弹。[401]铁穹、戴维投石索和箭式(英语:Arrow (missile family))系统共同构成分层防空反导体系,美国提供的资金和两国联合研发对这一体系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384]1967年以后,军方设立军事行政机构治理当地巴勒斯坦人的日常生活,相关决策由安全机关掌握,民事监督有限。[402]

摩萨德负责为国家安全决策搜集情报,并执行秘密和战略行动。[403]国防军军事情报局负责在平时和战时向政府与军方提供情报预警。[404]辛贝特负责保护国家、民主制度和国家机构,使其免受恐怖主义、间谍、颠覆和泄密等威胁。[405]反恐政策结合威慑、预防和报复,进攻措施强调根据即将发生袭击的情报迅速采取行动,防御措施则包括边界屏障、巡逻与路障。[406]

以色列奉行核不透明政策,从未正式确认或否认拥有核武器,也未进行公开核试验。[407]英国下议院图书馆的研究简报把以色列列为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外发展核能力的事实核武器国家。[407]美国科学家联合会2026年的公开资料估计其库存约为90枚,并强调各国核武器数字均有显著不确定性。[408]

1967年和1973年战争后,国防工业迅速扩大。[409]到1985年,武器出口约占工业出口四分之一,军事相关产业约雇用四分之一的工业工人。[409]部分早期高技术企业的技术方向与军用存储和解码技术相近,此后创业企业扩展到网络安全、医疗、金融服务、交通和农业技术。[410]国家对军备生产和情报技术的投资也推动了武器与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增长。[411]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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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结构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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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事务局承担同托管政府协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公共职能,工人总会则在1920年建立,通过定居事业、合作社和工程承包机构参与建设,并按职业部门组织和代表雇员。[134][136]工人总会通过就业介绍所、医疗基金、公共食堂、工人住房、学校和文化机构吸收新移民,其社会服务也加强了会员对组织的依赖。[137]1918年至1937年进入巴勒斯坦的私人资本约为7500万巴勒斯坦镑,民族机构筹集的资本约为2000万镑,私人资本主要流向城市和沿海柑橘园,民族机构筹集的资本则投入私人资本较少进入的农业定居区。[412]柑橘业在1930年代成为巴勒斯坦主要的出口产业和农业部门,由私人资本经营和推动。[413]1936年柑橘占巴勒斯坦出口80%以上,但对国际市场和季节劳工的依赖也使其容易受到需求和海运变化影响。[414]城市建设是移民扩张时期的主要经济动力,劳动定居点则发展谷物、果园、蔬菜、禽类和乳业相结合的混合农业,以减少外雇劳工并向城市供应食品。[415]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军对农产品和工业品的需求以及进口中断带动本地工业扩张,工业就业约占犹太劳动力三分之一。[416]1948年至1951年的移民使人口在短期内约增加一倍,住房、就业和边境地区定居由此成为公共投资的主要任务。[417]政府延续战时配给,以数量限制和价格控制压低消费,并把资源转向住房和生产设施。[30]黑市扩大和物资短缺使配给难以长期维持,1952年政府减少投资,并在财政与外汇压力下签订西德赔款协议。[30]1949年至1965年的累计贸易逆差约为60亿美元,其中42亿美元由单方面转移支付弥补,转移支付包括超过20亿美元的海外犹太捐款和超过17亿美元的西德赔款。[30]政府还通过面向海外犹太人的债券借入约14亿美元。[30]这些资金使国家能够进口机器、车辆和其他资本品,并兴建住宅和基础设施,减少了通过国内强制储蓄筹措投资资金的需要。[30]1950年至197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约9.8%,资本存量年均增长约11.2%,同期人口和就业也因移民持续增加。[418]公立教育的发展增加了人力资本。早期移民进入本地劳动力市场后,其原有的教育背景和职业技能也逐步得到利用。[419]1961至1970年人均农业拖拉机数量快速增加,1952至1972年每人货运吨数年均增长9.7%。[420]1950至1973年每人航空旅客公里数和电话数量也快速增长。[421]

作为较晚启动现代经济增长的国家,以色列可以直接采用其他国家已有的技术,从而加快追赶。[422]1973年以前人均产出增长较快,此后劳动生产率和人均产出的长期增速下降,经济由追赶阶段转向较成熟的发展阶段。[423]1967年以后,常备与后备军规模、武器采购、军事工业以及对企业的战时补偿共同推高公共支出。[424]1973至1976年国防开支一度约占国内生产总值30%,1973至1985年政府赤字平均约占15%,其中约三分之一以货币融资。[424]通货膨胀率从1970年代初的两位数持续攀升,1984年平均达到445%。[425]以色列人通过工资和资产指数化减轻通胀造成的实际价值损失,但工资指数化并不完整且存在时滞,老年人的储蓄也未能充分得到保护。[426]

1970年代起,六家银行通过关联机构买卖本行股票,以维持并继续推高股价。[427]1983年10月6日抛售达到高峰,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关闭,政府承诺日后按危机前的美元价值购入公众持股。[428]政府由此成为主要银行的所有者,并承担相当于1983年国内生产总值约15%的净救助成本。[429]政府在1985年7月1日通过经济稳定化计划(英语:1985 Israel Economic Stabilization Plan),并把措施分为财政、货币、价格与工资控制以及制度改革四部分。[31]财政措施同时削减公共支出和增加收入,原计划削减7.5亿美元支出;增值税收入、通胀下降后回收的税款,以及美国在1985和1986年增加的合计30亿美元援助,则提高了政府收入。[430]计划把汇率固定为1美元兑1,500旧谢克尔,改用新谢克尔后相当于1美元兑1.5新谢克尔,以汇率作为名义锚。[431]受管制价格冻结两年,工人总会在计划开始数周后同意冻结工资一年。[432]

1985年上半年物价按年率上涨285%,同年7月至12月降至37%,1986年至1988年平均为18%,失业率在1984年至1988年间则维持在6%左右。[31]同年9月通过的《以色列银行法》第15号修正案禁止政府向中央银行借款弥补赤字,并严格限制政府账户透支。[432]价格稳定没有立即实现,通胀在1985年至1992年间约为18%,1992年后约为10%,到1999年才降至约2%的水平。[433]公有制在同埃及实现和平后逐步收缩,1985年以后的大规模私有化由工党和利库德集团执政的历届政府共同推进。[32]国有企业出售在1992年以后加速。[434]1993年以来政府公司管理局共私有化43家公司。[434]规模较大的交易包括死海工程公司、贝泽克电信以及海法和阿什杜德炼油厂。[435]政府在1983年银行股危机后救助主要银行,随后把这些银行出售给私人投资者。[436]1995年和2003年的养老金改革又减少了养老基金所持的指定政府债券,养老基金和企业债券市场因而成为银行以外的融资渠道。[436]

贸易政策自1980年代初逐步减少保护。[33]1975年同欧洲共同体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和1985年同美国签订的协定逐步取消相互贸易限制,1991年开始的单边开放则以关税取代针对第三国进口的数量限制。[437]政府和以色列银行在1992年首次使用“通胀目标”一词,随着汇率区间扩大,货币政策逐渐由汇率转向物价目标,以色列在1997年正式采用这一制度。[438]1990年代来自前苏联的大规模移民扩大住房、消费和投资需求。[439]1990年私人消费增长约6%,投资增长约25%,次年投资增幅超过40%,移民潮使1989年已经出现的衰退迅速结束。[439]这些移民的教育和职业技能水平较高,但就业机会未能以相同速度增加,使移民面临就业和社会融入困难。[440]

政府通过大学教育预算、竞争性研究基金和企业研发补助支持研究开发,并以1990年代初的约兹玛(英语:Yozma)项目支持风险资本基金。[441]高技术企业最初集中于与军事技术相近的存储和解码领域,后来扩展到网络安全、医疗、金融服务、交通和农业技术,跨国公司也在以色列设立研发中心。[410]2001年至2003年的衰退同时受到互联网泡沫和第二次巴勒斯坦大起义影响,投资与出口下降,失业率到2003年升至接近11%。[442]随着全球经济走出衰退、起义冲突强度下降,经济从2004年开始恢复。[443]

产出、物价与公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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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国民账户以新谢克尔计价。[444]据中央统计局统计,按当年价格计算,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2.0063万亿新谢克尔,扣除价格因素后,较2023年增长1.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0.12万新谢克尔,人均实际产出下降0.3%。[444]同年私人消费实际增长3.9%,政府最终消费增长11.8%,固定资本形成下降5.5%,商品和服务出口下降4.7%,企业部门产出下降0.4%。[444]经合组织指出,战争期间政府消费增长,商业投资和出口则受到冲击。[445]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6年4月《世界经济展望》数据库估计,2025年名义国内生产总值为6,107.78亿美元,按购买力平价计算为5,722.39亿美元,人均名义国内生产总值为60,335美元。[8]该数据库预测2026年名义国内生产总值为7,198.48亿美元,按购买力平价计算为6,094.11亿美元,实际增长率为3.5%。[8]以美元计价的名义总量会随国内物价和新谢克尔汇率变化,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数值,也不同于按市场汇率折算的收入,不能直接用于衡量跨境支付能力。[8]

主要宏观经济指标[8]
指标 2024年 2025年估计 2026年预测
名义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5,422.85 6,107.78 7,198.48
购买力平价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5,406.08 5,722.39 6,094.11
人均名义国内生产总值(美元) 54,294 60,335 69,804
人均购买力平价国内生产总值(美元) 54,126 56,528 59,095
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1.0 2.9 3.5
平均消费物价通胀率(%) 3.1 3.0 2.3
失业率(%) 3.0 3.0 3.2
经常账户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 2.9 1.5 1.9
广义政府总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 67.7 68.5 69.8

以色列银行把消费物价年增长目标定为1%至3%,政策利率是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446]该目标区间自2003年生效,2010年通过的中央银行法把物价稳定置于政策目标的优先位置。[446]2023年10月9日,中央银行宣布可出售最多300亿美元外汇储备,并提供最多150亿美元外汇掉期,以维持市场流动性并缓和新谢克尔汇率波动。[447]2024年平均消费物价通胀率为3.1%。[448]年通胀率在2024年7月升至目标区间上限以上,食品和住房服务价格上涨,加上供给限制,共同推高了物价。[449]中央银行在2022至2023年提高政策利率,2024年1月把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此后保持不变。[450]中长期市场通胀预期仍处于1%至3%的目标区间。[424]经合组织建议在通胀稳定回落至目标中点以前维持限制性政策立场。[451]

财政制度由年度赤字上限、长期支出上限和财政部主导的预算程序组成。[446]议会可批准一年或两年预算,采用两年预算时需对第二年赤字上限作修订。[446]2005年以来的支出规则用于限制政府规模和维持赤字目标,年度《预算基础法》与《安排法》则把大量财政和结构改革与预算审议相结合。[446]2024年广义政府支出为8,887亿新谢克尔,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44.3%,收入为7,268亿新谢克尔,相当于36.2%。[452]广义政府赤字为1,619亿新谢克尔,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8.1%,政府债务比率为65.9%。[452]

2023年10月以后的军事动员、武器和防空采购、撤离居民安置及企业补偿使政府消费与转移支出上升。[453]与此同时,投资和出口下降,建筑活动因巴勒斯坦劳工不能进入以色列及部分外籍劳工离境而受到限制。[445]财政调整须在降低赤字的同时,满足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支出需求。[454]经合组织建议减少增值税豁免并提高污染相关税收。[455]报告也建议以系统性支出审查确定节支项目。[456]

2023年地方政府经常预算收入中,自有收入为520亿新谢克尔,中央政府拨款为390亿新谢克尔,一般市政税占经常预算收入34%。[358]非住宅物业的地方税率通常高于住宅,经合组织认为这一差异会使地方政府在规划中偏向商业而非住宅开发。[359]2023年全国有257个地方政府,74.3%人口居住在市政府辖区,13.6%在地方议会辖区,10.3%在区域议会辖区。[355]2024年个人消费者信用卡消费金额指数较2023年上升9.8%。[457]按购买类别看,其他商品与服务占45.2%,服务占20.2%,工业品占19.3%,食品与饮料占15.3%。[457]

对外贸易、资本与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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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是小型开放经济体,不能生产所需的全部商品和服务,因而同时依赖进口和出口。[458]建国后阿拉伯国家抵制使以色列的贸易更多转向西欧和美国,并推动国内生产不易从远方进口的乳品、禽蛋等农产品以及武器弹药。[459]早期专业化出口领域包括柑橘和死海矿物,后来则转向高技术产品和服务。[460]2024年按国际收支口径计算的商品和服务出口为1,540亿美元,进口为1,410亿美元,贸易顺差为130亿美元。[461]商品出口总额为603亿美元,其中制造、采矿和采石产品为584亿美元,农业、林业和渔业13亿美元。[461]商品进口总额为919亿美元,其中生产投入521亿美元,消费品249亿美元,投资品149亿美元。[461]服务出口为840亿美元,其中不含旅行、运输、保险和政府服务的商业服务占服务出口的87.0%,服务进口为446亿美元。[461]

同年经常账户顺差为158亿美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2.9%。[462]以色列居民的境外资产为7,851亿美元,境外负债为5,546亿美元,净国际投资头寸为2,305亿美元。[462]以色列对外直接投资头寸为1,137亿美元,外国在以色列的直接投资头寸为2,653亿美元。[462]以色列同欧洲联盟、美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南方共同市场、韩国和阿联酋等经济体订有自由贸易协定。[463]2025年经合组织报告列出16项协定,覆盖48个国家,但协定伙伴间贸易占比低于经合组织平均。[463]2023年商品贸易中,欧洲联盟占出口30%,北美占26%,亚洲占19%。[464]进口来源中,亚洲占32%,欧洲联盟占28%,北美占11%。[464]主要进口壁垒包括复杂的边境手续、与主要贸易伙伴不同的产品标准,以及食品进口所需的文件和许可证。[465]食品批发和进口活动也较集中,经合组织报告引用的资料显示,三个食品供应商在20类消费品市场中的合计份额达84%。[466]

2024年通过、2025年1月生效的“欧洲适用,以色列适用”改革,把约九成消费品、食品和化妆品纳入与欧洲联盟要求衔接的制度。[467]产品如能证明已合法进入欧洲联盟市场,通常不必在以色列另行测试。[467]该改革也为平行进口提供渠道,经合组织认为它能够简化繁琐的进口程序,降低进口壁垒,并建议限制例外产品范围。[467]金融体系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公积金、共同基金、证券市场及风险资本。[468]2024年公众持有的金融资产约6.215万亿新谢克尔,商业银行向公众提供的信贷约2.647万亿新谢克尔,指数挂钩资产占公众金融资产的比例由1995年的52.6%降至2024年的23.2%。[468]1995年和2003年的养老金改革以及1990年代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使银行以外的机构增加了对企业的直接融资。[436]2001至2017年,商业银行信贷占非金融企业市场融资价值的比例由约41%降至约16%。[469]

银行业集中度较高,五个银行集团持有约98%的银行资产。[470]2024年年中不良贷款约占贷款0.8%,低于经合组织平均。[470]审慎规则限制住房贷款成数和偿债收入比,自住房贷款通常不得超过房价75%,第二套住房为70%,投资住房为50%,每月偿债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收入一半,且至少三分之一按固定利率计息。[471]2023年10月以后,银行允许受影响家庭和中小企业延期还款。[447]监管机关也要求银行采取审慎的分红政策。[471]按企业登记资料,2024年共有711,465个活跃单位,其中55.4%没有雇员,68%以自雇经营者登记,27%为公司。[472]年内约有61,000个单位开业,48,350个停业,按收入或雇员记录识别的新设企业约48,600个。[472]2023年新生企业中89.0%在2024年仍然存续,2005年新生企业中23.1%存续至2024年。[472]2022年约有45,500家企业终止经营,占活跃企业6.7%,住宿和餐饮业的企业终止经营的比例最高,为10.2%。[472]不计钻石交易的经营者收入总额约3.1555万亿新谢克尔,连锁商店销售收入指数较2023年上升7.2%。[472]

产业与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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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约有21,000个经营单位和36万个岗位,2021年占企业部门岗位11.6%,创造约1,450亿新谢克尔增加值。[473]制造业岗位中高技术产业占27.5%,中高技术占18.7%,中低技术占22.0%,低技术占31.8%。[473]高技术工业每小时劳动成本高于制造业平均47.0%,低技术工业低于平均34.4%。[473]2024年高技术部门有397,400个雇员岗位,占全部雇员岗位9.8%,平均月薪为31,855新谢克尔。[34]2023年信息通信技术产业按2011年价格计算的增加值为1,370亿新谢克尔,相当于企业部门国内生产总值13.9%,其出口为1,746亿新谢克尔,占全国商品和服务出口36.0%。[34]经合组织所引资料显示,高技术部门在2023年占全国出口的53%,并贡献2018至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40%。[474]

2023年民用研究开发支出为1,193亿新谢克尔,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6.3%,高于其他经合组织成员。[34]其中93.0%的研发支出由商业部门执行,大学独立预算研究支出在2023至2024学年为28.4亿新谢克尔。[34]经合组织同时指出,高技术部门与传统工业部门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约三分之二劳动者所在部门的生产率低于经合组织平均,制造业和公用事业采用人工智能的比例也低于信息通信业。[475]政府对企业研发的支持主要由以色列创新局管理,该机构于2016年采用现名。[441]该机构可为获批项目提供最高相当于项目成本一半的研发资金,项目成功后收回资助款并计收利息,项目失败则不要求返还。[441]1990年代初启动的“约兹玛”项目以公共资金支持风险资本基金发展。[441]

2023年有4,582家活跃初创公司,当年新成立335家,共有约36,000个雇员岗位。[34]初创企业通常围绕一种技术或产品建立,早期由种子投资和研发补助支持,成熟企业可能扩大独立经营,也可能被本地或外国公司收购。[476]2018年的资料显示,当时85%的初创企业雇员不超过50人,风险资本和跨国公司是重要的融资来源,美国投资者与收购者尤其突出。[476]跨国公司在以色列的研发活动至少可追溯至1970年代: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和英特尔分别于1972年、1974年在当地设立研发机构。[410]到2010年代末,320家跨国公司在以色列开展研发,其中246家来自美国。[410]本地技术产业从早期与军事技术相近的存储及解码领域,扩展到网络安全、医疗、金融服务、交通和农业技术。[410]政府主要通过教育预算和竞争性研究基金支持大学研发。[441]

人工智能企业的应用领域包括软件、网络安全、生命科学和农业。[474]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公司约占2019至2023年新成立高技术企业和同期融资的一半。[474]人工智能政策采取由各部门监管机关落实共同原则的方式,并由国家人工智能计划统筹协调。[477]经合组织认为,这一制度需要加强监管机关的专业能力、透明度和跨部门协调。[478]劳动年龄人口中,有11.6%在高技术部门工作,而极端正统派女性和男性分别为4.3%和3.5%,阿拉伯男性和女性分别为1.7%和1.1%。[479]国内计算基础设施的性能低于人工智能领先国家。[480]高学位毕业生和研究人员的数量也制约人工智能行业的扩张。[481]数学、英语和科学教育水平的差距,也限制了部分群体进入高技术行业的机会。[479]数据获取和政府资料共享仍有改进空间。[478]报告还指出,以色列约三分之二劳动者所在部门的生产率低于经合组织平均,人工智能在传统工业部门的应用也落后于高技术部门。[475]

农业、食品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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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长期取得全国大部分水资源配额,其水价也低于工业和生活用水。[482]1950年代,卫生部门从改善城市卫生出发支持把处理后废水用于灌溉,部分基布兹和农民则为满足灌溉需求自行建立小型回用项目。[483]到1962年,连接农场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已有50个,1972年增至120个,并利用约20%的城市污水。[484]2024年农业总产出约379亿新谢克尔,其中作物占56.4%,牲畜和畜产品占43.6%。[485]农业投入约228亿新谢克尔,农业总增加值约176亿新谢克尔,净增加值约151亿新谢克尔。[485]2024年农业用地约260万杜纳亩,其中田间作物约110万杜纳亩,果园约80.2万杜纳亩,蔬菜约56.8万杜纳亩,柑橘园约14.7万杜纳亩。[485]农业出口价值约48亿新谢克尔。[485]主要产品包括约51.2万吨马铃薯、31.6万吨番茄、24.7万吨鳄梨、16亿升牛奶、27亿枚食用蛋和60万吨肉鸡。[486]

2023年农业用水占全国供水量的52.3%,水源包括淡水、处理后废水、咸水和其他来源。[64]处理后污水回用主要服务于农业,并减少农业对淡水的需求。[63]农业大量使用化肥仍会造成地下水氮污染。[65]奶制品受到关税、集中规划和政府批准的生产配额保护,报告所列牛奶关税约为40%。[487]当受管制的牛奶价格不能随生产成本上升而提高时,生产者可能转向不受价格控制的奶制品,2019至2020年曾出现黄油短缺,2022至2023年又出现奶制品短缺。[487]鸡蛋生产亦采用配额和边境保护,并以此支持生产者价格及计算最高零售价。[488]经合组织指出,动物产品、奶制品、鸡蛋及部分水果蔬菜的关税仍高于其成员平均,并建议降低相关关税,如需支持农民,则改用定向直接支付。[489]

基布兹运动原以成员亲自劳动且不雇用外来劳工作为原则,莫沙夫的小块农地则由家庭经营。[490]1977年政党轮替后,政府不再维持经营不善的总工会企业,持续至1985年的通货膨胀也使许多基布兹损失资本。[491]《以色列土地基本法》把国家、发展管理局和犹太国民基金所有的土地合称“以色列土地”,原则上不得以出售或其他方式转让所有权。[492]所引土地管理局资料显示,全国约2,195.7万杜纳亩土地中约1,998万杜纳亩由土地管理局管理。[492]1948年后,难民土地及阿拉伯公民的私有土地通过缺席者财产法、征收及其他法律机制转入国家和犹太国民基金控制。[493]缺席者财产保管人可把接管土地转给发展管理局,后者再转给国家或犹太国民基金。[494]内盖夫贝都因人依法仅可在指定地点居住和建房,其他地点则被视为国有土地。[495]这使部分在规划法实施前已经存在的社群面临建筑被认定违法的问题。[495]经合组织把有限土地供应列为过去十年住宅价格快速上涨的因素之一。[496]

劳动、收入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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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均劳动力人数约450.9万,其中男性就业者约225.2万,女性就业者约212.3万,按劳动力口径计算的失业率约3.0%。[497]全年以色列雇员岗位约403.4万个,月平均工资为13,455新谢克尔。[497]低失业率与职位空缺和劳动力短缺并存,预备役动员、巴勒斯坦劳工不能入境和部分外籍劳工离境使部分行业的可用劳动力下降。[445]2022年女性雇员总收入约为男性的64.8%,女性自雇者总收入约为男性的57.2%。[498]经合组织指出,女性平均工资比男性低逾五分之一,女性进入高等教育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专业的比例也较低。[499]托育服务的可获得性、六日制学校和较长假期会影响母亲能否全职就业,阿拉伯城镇托育服务不足,对当地女性参与就业的影响尤为明显。[500]极端正统派男性和阿拉伯女性是就业率较低的两个大群体。[35]全日制宗教学校补助和托育资格会影响极端正统派男性进入劳动市场的经济激励。[35]极端正统派男校核心课程覆盖不足,限制了学生日后进入高生产率行业就业的机会。[501]非极端正统派犹太人、极端正统派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年龄结构及生育率不同,若各群体劳动参与率保持不变,人口构成变化会降低就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502]经合组织因而把改善教育和工作激励列为提高就业率和生产率的配套措施。[501]

以色列建国前,工人总会提供职业介绍、公共住房和医疗服务,并发放失业与罢工补助,其社会与经济职能也被用于吸引和留住会员。[503]国家成立后,工人总会兼具雇主、集体谈判代表、工会联合组织以及养老金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等多重角色,并同执政的劳工党保持密切关系。[504]1990年代政府不再救助其经营困难的企业,医疗服务脱离工人总会控制,其对私人部门职业养老金的垄断也被取消。[504]工人总会此后主要作为工会运作,其同劳工党的既有组织联系随之减弱。[504]外籍劳工主要进入建筑、农业和居家长期照护,工作许可通常限于特定行业。[505]2024年有112,400名工作许可持有人入境,60,900人离境。[506]2023年第三季度另有约17万名巴勒斯坦人在以色列就业,10月以后绝大多数许可证被暂停,到2024年9月新增的外国劳工约为2.2万人,不能完全替代原有劳动力。[507]建筑受到的冲击尤其大,因为战前巴勒斯坦劳工约占该行业劳动力四分之一。[508]

国民保险院发放老年、残障、儿童和失业等福利,公共部门退休金和基本食品价格补贴也是20世纪后半叶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509]失业与残障福利于1975年引入,收入支持福利则于1982年引入。[509]1995年《全民医疗保险法》把各健康基金改为独立非营利机构,由国民保险院征收健康税,并按参保人数将资金分配给各基金,政府另拨款支持基本医疗服务包。[510]自2008年起,所有雇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养老金保险,供款按工资比例计算,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511]2024年政府福利支出为2,358亿新谢克尔,占政府总支出26.5%。[512]地方社会服务部门登记的服务对象约有122万人,相当于每千人124.6人,其中犹太人及其他人口为每千人111.3人,阿拉伯人口为167.5人。[512]经合组织报告所引资料显示,极端正统派人口的贫困率为39.5%,报告认为降低贫困需要提高就业、生产率和工资。[501]

2022年62.7%的家庭住在自有住房,其中34.3%仍支付按揭。[498]平均每月货币消费支出为14,526新谢克尔,若计入住户自有住房服务,支出为17,600新谢克尔,其中住房占24.8%,交通通信占18.6%,食品占18.0%。[498]经合组织把土地供应、规划许可和施工时间列为影响住宅供给的因素。[513]2024年有78,500套住宅获得建设许可,净开工61,200套,完工53,700套,年底仍在施工的住宅有183,900套。[514]住宅建筑平均施工期接近三年。[513]经合组织引用的2019年资料显示,符合既有规划的建设项目取得许可平均需319天,涉及规划修改或特殊用途时则需407天,完整住宅项目从规划到入住约需13年。[513]城市更新通过拆除重建和增建,在需求较高的地区增加住房,并改善旧楼的抗震与防护能力。[515]2021年以后,此类计划获批的住宅数量增加,2022和2023年分别约4万套和4.1万套。[515]2024年约30%的新开工住宅属于城市更新,其中73.8%列入全国抗震规划或拆迁重建项目。[514]租赁住房约占2023年住宅存量29%,多数由个人房东持有。[516]公共住房占住宅存量的比重低于经合组织平均,符合条件的家庭也可获得租金补助。[517]经合组织指出,在供应不能随需求增加时,租金补助的一部分可能转化为更高租金。[517]

能源、水务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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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长期缺乏本地油气资源,1999年以后在地中海发现诺亚、塔马尔(英语:Tamar gas field)、利维坦(英语:Leviathan gas field)等天然气田。[518]塔马尔气田于2013年商业投产,天然气主要用于发电并替代进口石油和煤炭,以色列随后开始向约旦出口天然气。[519]2024年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为2,440万吨油当量,其中天然气占45.9%,石油占37.0%,煤和油页岩占10.6%,可再生能源占6.1%。[520]终端能源消费为1,600万吨油当量,石油产品占54.6%,电力占35.9%。[520]同年发电量中天然气占72.9%,煤炭占18.8%,可再生能源占7.5%,其他化石燃料占0.8%。[521]终端电力消费为669亿千瓦时,较2023年增加3.8%。[521]2010至2021年间,天然气逐步替代煤炭发电,发电部门温室气体和本地空气污染物排放因而下降。[85]太阳能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主要来源,设施主要建于屋顶、地面和水库水面等处。[522]土地竞争、电网容量和储能不足限制新增项目的发展,经合组织认为当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不足以实现2030年目标。[87]碳税自2025年1月起实施,但天然气每吨二氧化碳的有效税率仍低于煤和石油产品。[523]天然气和石油企业除缴纳公司所得税和特许权费外,还须缴纳针对超额利润的税,该税收入拨入公民基金。[524]公民基金于2022年6月开始运作,基金收益依法用于社会、经济和教育用途,并可在紧急情况下动用。[525]

2023年供水量约24亿立方米,农业占消费52.3%,家庭、公共部门和工业用水占45.9%,另有1.8%用于环境补水。[526]经合组织2023年报告指出,五座大型淡化厂在评估时供应八成以上的城市用水,处理后废水则主要用于农业。[63]水价依使用者和水质而异,居民淡水费率与农业淡水及再生水费率之间存在交叉补贴。[527]淡化厂排放的浓盐水会提高排放口附近海域的盐度。[63]农业大量使用化肥仍会造成地下水氮污染。[65]

2024年全国有约420万辆机动车,其中私家车占87.0%,有驾驶执照者约530万,每千名居民中有536人持照。[528]人口与就业集中、道路密度相对较低及私家车使用增加造成都会区拥堵。[529]经合组织建议设立都会交通机构,并把道路管理、公共交通投资和拥堵收费纳入协调规划。[359]2024年,铁路客运量为6,540万人次,货运量为610万吨。[528]政府为2022至2026年的公共交通项目拨款约500亿新谢克尔,但阿亚隆铁路第四轨和特拉维夫轻轨绿线等项目仍出现延误。[359]公共交通不足,会妨碍低收入地区居民前往都会区工作。[529]2024年商业港口卸货3,700万吨、装货1,740万吨,商船队有39艘船。[528]经合组织报告称,红海船只遇袭提高了商品海运成本。[445]2024年以色列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为1,390万人次,低于2023年的2,110万人次。[528]经合组织报告还指出,航空联系大幅减少使国际商务更为困难,外国游客入境活动几近停滞。[445]

旅游与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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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旅游消费为525亿新谢克尔,其中外国游客在境内支出211亿新谢克尔,以色列居民在境内外旅行的支出为314亿新谢克尔。[530]2024年入境游客和一日游访客共97.44万人次,2023年为320万人次,92.4%由航空口岸进入。[530]以色列居民出境710万人次,低于2023年的900万人次。[530]全国有437家旅游饭店和约5.7万间客房,全年客房入住率60.1%。[530]境内居民在旅游饭店住宿2,070万客夜,其中750万客夜来自南北战区撤离居民的住宿,饭店收入也包含政府支付的安置费用。[530]经合组织把贸易壁垒、行政负担和竞争不足列为以色列生活成本较高的原因。[531]2022年家庭平均消费中住房占24.8%,食品占18.0%,交通和通信占18.6%。[498]部分农产品关税高于经合组织平均。[532]食品进口商还须完成产品登记和进口商登记等程序。[533]犹太洁食认证会影响产品进入超市和饭店的市场机会。[534]

经合组织2025年报告指出,以色列有21种食品受价格控制,其中包括乳制品和鸡蛋。[488]报告认为,价格和数量控制会扭曲消费者选择并造成反复短缺,建议逐步取消这些控制,同时向最弱势的家庭提供定向支持。[488]报告还建议缩短企业登记时间、简化登记程序,并建立网上一站式服务。[465]对专业服务和食品进口,报告建议进一步简化许可。[535]消费物价指数在2024年全年上涨3.2%,2019年12月至2024年12月累计上涨14.2%。[536]同期住宅建筑投入价格上涨2.9%,道路和桥梁建设投入上涨1.8%,农业投入价格下降0.8%。[536]各类专业服务价格的变化也不相同,2024年会计服务价格指数上涨6.2%,就业服务上涨7.1%,广告服务上涨18.6%,法律服务则下降1.2%。[536]

增值税适用于多数商品和服务,部分交易享有免税或特殊安排。[454]经合组织认为,范围较广的豁免会缩小税基,取消部分豁免可以增加财政收入。[455]报告指出,若改革对低收入家庭造成影响,可通过定向转移支付补偿,而不必保留覆盖所有消费者的优惠。[537]报告也建议以针对弱势家庭的定向支持缓和提高碳税带来的影响。[538]经合组织把高房价和租金同土地供给及规划程序联系起来。[539]2015至2024年实际住房价格累计涨幅高于经合组织和欧元区平均水平,住宅供应对价格上升的反应较弱。[540]报告建议缩短规划和建筑许可程序。[513]报告也建议在就业机会较多的地区增建面向弱势家庭的公共住房。[517]便利的交通也有助于居民在远离市中心、房价较低的地区居住。[529]

人口与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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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结构与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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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口普查后的年末人口估计
年末 犹太人及其他 阿拉伯人 外国人 总人口 数据性质与来源
2022 7,512,100 2,030,600 215,600 9,758,300 以2022年人口普查为基准的年末估计。[541]
2023 7,631,800 2,067,300 215,600 9,914,700 基于2022年人口普查结果的暂定估计。[541]
2024 约7,707,000 约2,104,000 约260,900 约10,071,900 暂定估计,总人口为来源所列以色列人口与外国人口之和。[506]
2025 约7,771,000 约2,147,000 约260,000 约10,178,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初步估计。[542]

以色列中央统计局以2022年人口普查为新基准修订其后各年估计,同时把外国人口纳入总人口,并改变长期居外以色列人的计算方法。[506]按这一口径,2026年独立日前夕总人口约为1,024.4万,其中“犹太人及其他人口”约779万,阿拉伯人口约215.7万,外国人口约29.6万。[2]统计中的“其他人口”包括非阿拉伯基督徒、登记为其他宗教者和人口登记册未分类宗教者。[2]建国时人口约80.6万,1948年至2026年共有超过350万移民抵达,其中约168万在1990年以后到来。[2]

2026年约27%的人口不满15岁,约13%为65岁及以上。[2]2024年共有181,614名活产婴儿,总和生育率为每名妇女2.87个子女。[543]这一数值在2024年的经合组织成员中最高。[544]不同群体间的差异显著,2020至2022年平均总和生育率为3.0,其中非极端正统派犹太人为2.5,极端正统派犹太人为6.4,阿拉伯以色列人为2.9,同期经合组织平均为1.5。[545]

国家成立后立即接纳大规模犹太移民。[546]1948年至1960年间,来自穆斯林国家的移民占同期移民54%,来自欧洲和美洲者占46%。[546]国家把许多中东和北非移民安置到边缘地区的发展城镇和莫沙夫,教育程度、家庭规模、可利用的亲友网络以及安置地点的差异,共同形成了此后的族裔和阶层差距。[547]公共学校、媒体和军队又以希伯来化和“熔炉”政策推动社会整合,这些政策也给移民保留原有的阿拉伯犹太文化带来压力。[548]

20世纪90年代,前苏联和埃塞俄比亚成为两大移民来源。[549]来自前苏联的移民约达百万人,并建立新的文化机构和政党。[549]1970年修订后的《回归法》把资格延伸到犹太人的部分近亲,使其中约三分之一虽不符合正统派犹太教法的犹太人定义,仍能凭亲属关系移民和取得公民身份。[550]前苏联移民的职业技能和教育程度较高,但最初也出现住房短缺、职业资格不获承认和只能从事低于原有资历的工作等安置与融入问题。[551]

埃塞俄比亚犹太人的大规模迁移,则主要通过国家组织的空运和家庭团聚实现。[552]20世纪70年代的宗教裁决把埃塞俄比亚犹太人认定为但支派后裔,使其能够适用《回归法》,但抵达后的宗教确认和皈依要求仍引起抗议。[552]来自前苏联和埃塞俄比亚的移民在国家公民身份制度和拉比机构的宗教身份认定体系中处境不同,这使公民资格、个人身份法和宗教归属的界线持续受到讨论。[552]

官方资料显示,2024年有31,100名移民抵达,另有82,800名以色列人离境、24,200人返回。[506]离境和返回人数采用统计局的新计算方法。[506]同年共有112,400名持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入境,60,900人离境。[506]外籍劳工人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增加,最初主要用于替代因封锁而无法进入以色列劳动力市场的巴勒斯坦工人,农业、建筑和居家照护是主要雇佣部门。[505]

族群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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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口内部通常按祖源和礼仪传统区分阿什肯纳兹、米兹拉希和塞法迪等群体。[47]1948年后,国家官僚机构、教育和住房政策在来自欧洲的移民与来自中东、北非的移民之间造成资源分配不平等,后者在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和文化表达方面处于较不利位置。[47]1959年的瓦迪萨利卜抗议(英语:Wadi Salib riots)和1970年代的以色列黑豹运动(英语:Black Panthers (Israel))公开反对这种不平等,并推动米兹拉希人争取政治代表权,并促进了相关身份政治的发展。[553]1977年政党轮替以后,米兹拉希政治人物进入地方和全国职位的渠道扩大。[554]与此同时,族裔差距仍与阶级差距、中心和外围地区的差距相互交织。[555]

阿拉伯公民约占总人口五分之一,内部包括穆斯林、基督徒、德鲁兹人和贝都因人。[556]1948年后留在以色列境内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获得公民身份,但直至1966年大多受到军事管制。[197]自1980年代以来,独立阿拉伯政党成为阿拉伯公民参与议会政治的主要渠道。[211]阿拉伯城镇的地方选举投票率长期高于议会选举。[367]与此同时,阿拉伯人与犹太人在学前教育、大学入学资格、生活水平和地方公共服务方面仍存在差距。[211]2018年民族国家基本法没有写入民主或公民平等,并降低阿拉伯语的宪制地位,因此受到阿拉伯公民组织和反对党的批评。[45]

阿拉伯公民对自身的称谓包括“以色列阿拉伯人”“巴勒斯坦公民”和“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不同名称分别突出国籍、民族归属或两者并存。[369]2019年,阿拉伯人口中约85%为穆斯林、7%为基督徒、8%为德鲁兹人,约55%的阿拉伯人口居于北部区。[556]内盖夫贝都因人依法仅可在指定地点居住和建房,其他地点被视为国有土地,由此产生土地权利与规划执法之间的争议。[495]

城市化与区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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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至1960年代在旧城外围为新移民兴建的一些住宅区,后来因住房品质下降和居民选择性迁出而逐渐衰败,形成来自中东的犹太人较为集中的低社会经济地位社区。[557]国内迁移总体上使特拉维夫周边郊区人口增加,同时使外围开发城镇和部分中心城市人口流失。[558]阿拉伯人口虽在统计上高度城市化,但这种变化主要来自人口增长后把原有村镇重新归类为城市,较少源于居民从农村迁入城市。[559]阿拉伯居民的地区集中和居住隔离还限制其获得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机会。[560]

1950年代中期开始规划的发展城镇,旨在安置移民、分散人口并发展边境地区。[561]这些城镇的居民以来自亚洲和非洲的移民及其后代居多,部分城镇的就业高度集中于纺织、矿产加工或运输设备制造等单一产业。[562]不少城镇又远离大都会区,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削弱其吸引人口和投资的能力。[563]发展城镇的族裔聚居格局,与当地居民获得教育、就业和其他公共服务的机会密切相关,而就业、住房、教育、交通和家庭网络又共同影响居民迁移。[564]

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居住空间高度分隔。[565]相关社区统计显示,7个犹太人与阿拉伯人混居地区的阿拉伯人口比例为6%至30%,其余列入比较的地方则为35个全阿拉伯社区和61个全犹太社区。[565]同一城市内两族人口并存,也不意味着他们在街区层面混居,海法阿拉伯人口的增长曾主要集中在犹太居民迁出的隔离街区。[566]

1967年后,以色列重新划定耶路撒冷市界,把东部地区和若干阿拉伯村庄纳入市界并适用以色列管辖,但没有向当地巴勒斯坦居民普遍授予公民身份。[567]这些居民不能参加议会选举,多数也抵制市政选举。[363]

快速人口增长持续增加住房需求。[507]2024年全国住宅单位约296万套,其中自有住宅约210万套,占70.6%,出租住宅约85.16万套,占28.8%。[568]全年住宅价格指数上涨7.7%,新住宅价格指数上涨5.5%,平均住宅价格约234.03万新谢克尔,平均月租约4,717.7新谢克尔。[568]

2023年全国54.2%的就业者在居住地以外工作,在五万人以上城市中,埃拉特在居住地以外工作的比例为4.3%,吉夫阿塔伊为81.3%。[355]经合组织指出,以色列公共交通投资不足,造成较高的汽车依赖和主要城市严重拥堵,并建议设立都会交通机构以协调公共交通投资。[569]

语言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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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80年代形成于东欧的希伯来文学圈,其出现早于巴勒斯坦的日常口语社群,并为语言复兴建立了书面基础。[570]第二次阿利亚期间,希伯来文学活动的重心由东欧转向巴勒斯坦。[571]埃利泽·本-耶胡达在20世纪初编纂的历史词典则成为口语复兴的象征,希伯来语此后扩展为用于科学、文学和日常生活的现代语言。[571]早期国家的教育、广播和报刊推动希伯来语的共同使用,同时压低意第绪语和东方犹太语言在公共文化中的地位。[572]

2018年民族国家基本法规定希伯来语为国家语言,阿拉伯语具有特别地位,并规定该法不得损害其生效前阿拉伯语已经享有的地位。[1]阿拉伯语是阿拉伯公民教育、媒体和地方公共生活的主要语言,俄语则随着前苏联移民到来而形成规模较大的媒体和文化市场。[550]

根据中央统计局2024年对成年犹太人自我认同的统计,42.7%自称世俗,21.5%为“不太宗教的传统派”,12.0%为“宗教传统派”,12.0%为宗教派,11.4%为极端正统派。[506]这些分类依据受访者的自我认同,并不表示以统一标准衡量的宗教实践程度。[506]

1947年的宗教“现状”信函承诺在国家厨房遵守犹太洁食规定、把安息日定为休息日、维护犹太家庭价值,并承认宗教教育的自治权。[573]独立后形成的安排还包括极端正统派学校自治、宗教经学院学生延缓服役,以及正统派对犹太人埋葬、婚姻和离婚的管辖。[574]这些安排一直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挑战,世俗团体要求放宽宗教限制,宗教团体则要求国家更严格地实行宗教规范。[575]按照《回归法》取得移民资格而不被拉比机构认定为犹太人的居民,无法依《拉比法院管辖权法》在国内结婚。[576]

教育、科研与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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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至2024学年,各级学校约有199.08万名学生,其中小学115.78万,中学83.30万。[577]2024年国家教育支出为1,589亿新谢克尔,占国内生产总值8.0%,参加高中毕业考试者中81.7%取得毕业证书。[577]许多极端正统派男校没有完整教授数学、科学和英语等核心科目,经合组织把扩大核心课程列为改善学生日后就业和生产率的措施。[501]

2024至2025学年学校教学人员约197,300人,学前教育教学人员约29,200人。[577]中央统计局预计,教育系统学生总数将由2024至2025学年的255.7万人增至2029至2030学年的282万人,增幅10.3%,其中学前教育人数预计由53.3万人增至61.3万人。[577]

2023年教育登记资料所列25至66岁人口中,最高学历为学士学位者占21.7%,硕士学位者占12.3%,博士学位者占0.8%,非学位短期高等教育文凭持有人占7.2%。[578]

2023至2024学年,大学、学术学院和教育学院共有302,900名学生,另有43,700名开放大学本科生。[579]同期高等教育机构颁发90,900个学位,其中57,100个为学士学位,28,100个为硕士学位,2,000个为博士学位。[579]同一学年,非学位短期高等教育共有64,800名学生,2023年颁发18,500份文凭。[579]劳动部监管的成人职业培训课程在2024年有31,300名新入学者,29,900名毕业者获得证书资格。[579]

以色列的民用研究开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很高,2023年为6.3%,其中由商业部门执行的比例为93.0%。[34]高技术就业在不同人口群体间分布不均。[47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有11.6%在高技术部门工作,极端正统派女性和男性分别为4.3%和3.5%,阿拉伯男性和女性则分别为1.7%和1.1%。[479]人工智能相关本科课程扩招较快,但硕士阶段毕业生的增长相对不足。[580]企业以高薪争取人才,也使公立大学难以留住师资。[581]

2024年全国卫生支出为1,460亿新谢克尔,占国内生产总值7.3%。[582]男性预期寿命为81.4岁,女性为85.5岁,婴儿死亡率为每千名活产婴儿2.5人。[582]一般医疗床位为每千人1.7张,2023年实际从业医师为每千人3.5名,护士为每千人5.6名。[583]

健康与营养调查显示,21岁以上人口中54.4%处于超重、肥胖或病态肥胖状态,其中18.2%属于肥胖或病态肥胖。[583]达到卫生部门建议运动量的人口占33.7%。[583]

家庭、福利与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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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共有约297.94万个私人家庭户,平均每户3.18人,核心家庭约233.08万个。[543]2023年登记结婚48,025对,离婚15,283对。[543]1953年《拉比法院管辖权(婚姻与离婚)法》规定,犹太人在以色列境内的婚姻和离婚依犹太宗教法办理。[322]最高法院的判决使国外缔结的婚姻获得承认,并保障部分未婚伴侣的经济权利。[322]

2024年政府福利支出为2,358亿新谢克尔,占政府总支出26.5%。[512]地方社会服务部门登记的服务对象约有122万人,每千人124.6人,其中“犹太人及其他人口”为每千人111.3人,阿拉伯人口为每千人167.5人。[512]社会服务登记率随地方社会经济等级而异,社会经济等级最低地区的登记率最高。[512]

经合组织报告所引资料显示,极端正统派人口贫困率为39.5%,报告认为降低贫困需要提高就业、生产率和工资。[501]快速人口增长和有限土地供应增加住房供给压力。[496]住宅供给对价格上涨的反应较弱,规划和许可程序也使新项目耗时较长。[584]2011年的社会抗议把住房和生活成本推入全国政治议程。[282]经合组织2025年报告把高住房成本列为家庭经济负担的重要来源。[496]报告也指出,公共交通不足妨碍低收入居民前往都会区工作。[529]

生活状况与公共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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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计局通过社会调查了解成年人对收入、家庭开支、住房和生活状况的主观评价。[585]2024年有91.1%的20岁以上受访者表示对生活满意,其中犹太人及其他人口为92.4%,阿拉伯人为85.5%。[585]对经济状况满意者为66.1%,其中犹太人及其他人口为69.3%,阿拉伯人为53.3%。[585]50.5%预期未来几年经济状况会改善,29.9%预期保持不变,11.4%预期恶化。[585]

同一调查中,27.4%的成年人表示家庭难以应付每月全部开支,约合170万人,4.5%表示完全无法负担每月全部开支,8.4%表示过去一年曾感到贫穷。[586]自报曾感到贫穷的比例在犹太人及其他人口中为4.4%,在阿拉伯人口中为24.7%。[586]因经济困难曾缺少食物者占6.6%,阿拉伯人口和极端正统派犹太人的比例分别为10.3%和10.5%。[586]需要医疗服务、处方药或牙科服务的人中,分别有9.0%、6.0%和23.3%表示因经济原因放弃所需服务。[586]

88.5%的调查对象表示对当前住房满意,85.6%对居住地区满意。[585]对地区清洁满意者为58.3%,对绿地、公园数量满意者为61.9%,对本地公共交通满意者为40.8%。[585]

2024年有25.8%的成年人表示经常或总是感到压力,21.6%经常或有时感到孤独,30.7%不满意工作与其他生活事务之间的时间分配。[587]

家庭金融调查显示,73%的受访者会自行追踪家庭收支,52%使用应用程序记录支出。[588]25%有住房抵押贷款,28%有其他非抵押贷款,63%有养老金储蓄。[588]61%以某种方式储蓄,其中52%使用储蓄计划、存款或往来账户,21%投资资本市场,15%以现金形式储蓄或由家庭成员代管,3%通过无息贷款协会储蓄,2%投资虚拟货币。[588]

78%按时缴付账单,64%购买前会考虑是否有能力承担开支,15%自报具备投资知识,9%会在投资中承担风险。[589]使用数字银行服务的受访者占71%,33%在线查阅养老金报告,22%曾通过网络信用数据库取得信用报告或信用评级,13%曾在网上借款。[589]

调查还询问了受访者最看重的身份认同。[587]犹太受访者中49%首先将自己定义为“犹太人”,30%定义为“以色列人”。[587]阿拉伯受访者中56%首先定义为“阿拉伯人”,25%定义为“穆斯林”,德鲁兹受访者中98%首先定义为“德鲁兹人”。[587]

在未就业的老年受访者中,92%依靠福利给付支付生活开支,55%使用养老金,34%接受家庭成员支持,23%使用养老金以外的储蓄,13%依靠物业收入生活,8%使用遗产。[589]该项统计中的老年人指未就业的60岁以上女性和65岁以上男性。[589]

中央统计局还通过犯罪受害调查了解居民的公共安全感。[590]2024年有80.2%的成年人表示在居住区总体上感到安全,72.7%表示夜间独自行走时感到安全。[590]担心在居住区遭受犯罪或暴力伤害者占17.3%,担心恐怖事件者占33.6%,担心遭受网络犯罪者占25.3%。[590]这些指标反映主观感受,而非实际案件数量,官方另据警方记录和受害调查估计犯罪发生情况。[590]2024年有15.0%的成年人报告过去一年成为至少一种犯罪受害者,其中网络犯罪受害者占8.6%。[590]

文学、音乐与文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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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东欧的作家建立了人数不多但影响深远的希伯来文学圈,通过现实主义创作,使希伯来语文学从摹仿古代文本转向描写自然与生活。[591]第二次阿利亚期间,文学活动的重心移往巴勒斯坦,约瑟夫·哈伊姆·布伦纳于1909年抵达巴勒斯坦被视为这一转变的象征,巴勒斯坦也由此成为现代希伯来文学的主要题材和创作中心。[571]现代希伯来文学仍从《圣经》、米德拉什、礼拜诗和犹太礼仪用语中取材,并借这些传统文本表达新的情感与心理体验。[592]建国初期,大屠杀记忆一度较少受到公共文化的关注,1961年艾希曼审判使更多公众开始关注这段历史,幸存者的经历此后成为文学和集体记忆的重要内容。[593]六日战争结束了由社会主义锡安主义主导的文化时期,并打破了原有的社会共识。[594]赎罪日战争则动摇六日战争后形成的安全感和国家自我形象。[595]

国家曾向阿拉伯作家颁发以色列奖和议会议长奖,阿拉伯艺术家、作家和运动员也曾代表以色列参加海外活动,阿拉伯语学院则依据2007年的法律成立。[596]俄语移民也建立了新的文化机构和政党。[549]早期国家教育、广播和报刊降低犹太离散文化在公共领域的地位,全国广播一度很少播放东方犹太音乐和意第绪音乐。[572]20世纪30至60年代,以色列歌曲形成了以集体演唱为特征的艺术形式,并通过歌词、演唱方式和共同经验与锡安主义社群相联系。[597]这些歌曲以本地景观为题材,吸收了欧洲古典音乐、俄罗斯通俗音乐和哈西迪传统的元素,后来又融入地中海和阿拉伯音乐。[598]米兹拉希音乐进一步融合阿拉伯国家、土耳其和希腊的音乐,以及也门、库尔德、波斯和北非犹太社群的传统,并将西方表演形式与东方旋律、乐器相结合。[599]以色列摇滚自1960年代发展,吸收英美节奏、和声和配器,但歌词仍常以战争与士兵经历为主题。[600]《希望之歌》的歌词写于罗马尼亚,后由来自塞尔维亚的什穆埃尔·科恩谱曲。这首歌最初用于锡安主义运动,后来成为以色列国歌。[38]

以色列博物馆的馆藏包括考古、犹太艺术与生活、以色列艺术和国际艺术。[601]犹太大屠杀纪念馆依据1953年法律建立,负责收集档案、证言、姓名资料和文物,并开展纪念与教育活动。[602]1961年艾希曼审判的广播,使全国听众得以听到幸存者的证言,改变了此前较侧重武装抵抗和民族复兴的大屠杀讲述方式。[209]

2024年文化、娱乐和体育支出为948亿新谢克尔,占国内生产总值4.7%。[603]2023年出版6,039种印刷出版物和1,761种数字出版物,其中全部或部分翻译作品979种。[603]2024年国内共制作37部电影,电影院售票1,350万张。[603]此外,2023年统计局记录1,499个出版者,另有823种报纸同时发行数字版。[603]

媒体、历史纪念与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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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新闻媒体早期由政党报刊主导,后来私人商业报纸和公共广播逐渐发展,1990年代以来又出现商业电视、地方广播和网络媒体的扩张。[604]媒体通常在多元和自由的环境中运作,但同时受到安全限制和经济压力。[605]媒体所有权集中在少数同时经营其他商业公司的业主手中,交叉持股引发了有关媒体观点趋同及政商关系的争议。[606]

涉及敏感安全事项的报道须接受事前审查,安全机关也可取得法院签发的针对特定报道的禁令,并限制记者进入敏感地区。[607]社交媒体使政治人物能够绕过传统媒体直接与公众交流,也与传统媒体争夺有限的广告收入。[608]媒体所有者为政治或经济利益施加的“私人审查”,被认为会削弱记者报道和批评政治人物的能力。[609]

以色列在建国后的最初二十年确立了独立日、阵亡将士纪念日和大屠杀纪念日。[610]大屠杀纪念馆通过展览、档案、姓名数据库和教育活动,保存并传播受害者及幸存者的资料。[602]阵亡将士纪念日定在独立日前一天,这一安排源于阵亡者家属的自发倡议,得到地方当局支持后再获正式认可。[610]

公共历法同时采用希伯来历和公历,法律规定两者均为官方历法。[1]安息日和犹太节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非犹太人有权在本宗教节日休息。[1]国家和家庭层面的犹太节日庆祝活动保留了传统内容;基布兹、学校和青年运动则在庆祝方式中加入了现代民族文化元素。[611]

2024年登记活跃运动员144,834人,其中女性占23.4%。[603]2024年的登记活跃运动员中,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分别有41,503人和103,331人,女性分别占两类运动员的39.2%和17.2%。[603]以色列运动员在2024年巴黎奥运会获得7枚奖牌,在巴黎残奥会获得10枚奖牌。[61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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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以色列将东耶路撒冷和戈兰高地纳入其国内法管辖范围,但有关吞并未获联合国及多数国家承认。约旦河西岸其余地区和加沙地带不属于以色列获普遍承认的主权领土,相关法律地位见下文。
  2. ^ 以色列以耶路撒冷为首都并将主要国家机关设于西耶路撒冷。以色列对东耶路撒冷的吞并不获联合国及多数国家承认,巴勒斯坦方面则主张东耶路撒冷为未来国家首都。
  3. ^ 统计中的“其他人口”包括非阿拉伯基督徒、登记为其他宗教者和人口登记册未分类宗教者。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Full text of Basic Law, Israel as the Nation State of the Jewish People. Knesset. 2018-07-19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2) (英语). 
  2. ^ 2.0 2.1 2.2 2.3 2.4 2.5 CBS 2026,第3页.
  3. ^ President of the State of Israel – Isaac Herzog.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of Israel.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7-24) (英语). 
  4. ^ PM Netanyahu before departing on a visit to Washington. Prime Minister's Office. 2026-07-27 [2026-09-07] (英语). 
  5. ^ Amir Ohana. The Knesset.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7-17). 
  6. ^ The Honorable Judge Yitzhak Amit. The Israeli Judicial Authority. [2026-09-08]. 
  7. ^ 7.0 7.1 7.2 7.3 7.4 7.5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页.
  8. ^ 8.0 8.1 8.2 8.3 8.4 8.5 World Economic Outlook Database, April 2026: Israel.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26-04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2) (英语). 
  9. ^ ISRAEL. World Bank Open Data.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5). 
  10. ^ Nations, United. Specific country data: ISRAEL.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s. United Nations.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2) (英语). 
  11. ^ Government of Israel,第20–21页.
  12. ^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גבולות ישראל [以色列边界]. Israel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26-09-07] (希伯来语). 
  13. ^ 13.0 13.1 13.2 Hazan et al. 2021,第283页.
  14. ^ Hazan et al. 2021,第275页.
  15. ^ Caplan 2019,第23–24页.
  16. ^ 16.0 16.1 Morris 2008,第63页.
  17. ^ Morris 2008,第396页.
  18. ^ 18.0 18.1 18.2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Knesset. 1948-05-14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8-29) (英语). 
  19. ^ 19.0 19.1 19.2 Morris 2008,第391页.
  20. ^ 20.0 20.1 20.2 Morris 2004,第588页.
  21. ^ 21.0 21.1 Morris 2004,第589页.
  22. ^ 22.0 22.1 Morris 2004,第591–592页.
  23. ^ 23.0 23.1 Morris 2004,第592页.
  24. ^ Shapira 2012,第223页.
  25. ^ 25.0 25.1 Shapira 2012,第301页.
  26. ^ Hazan et al. 2021,第473页.
  27. ^ 27.0 27.1 Hazan et al. 2021,第474页.
  28. ^ 28.0 28.1 Hazan et al. 2021,第477页.
  29. ^ 29.0 29.1 Dowty 2012,第154页.
  30.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Zeira 2021,第49–50页.
  31. ^ 31.0 31.1 31.2 Zeira 2021,第216页.
  32. ^ 32.0 32.1 Zeira 2021,第257页.
  33. ^ 33.0 33.1 Zeira 2021,第262页.
  34. ^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31页.
  35. ^ 35.0 35.1 35.2 OECD 2025,第21页.
  36. ^ Shafir & Peled 2002,第1–2页.
  37. ^ Hazan et al. 2021,第135–136页.
  38. ^ 38.0 38.1 Biale 2002,第1057页.
  39. ^ 39.0 39.1 39.2 39.3 39.4 Basic Laws of the State of Israel. Knesset.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7) (英语). 
  40. ^ 40.0 40.1 40.2 40.3 Hazan et al. 2021,第273页.
  41. ^ 41.0 41.1 41.2 Hazan et al. 2021,第273–274页.
  42. ^ Hazan et al. 2021,第278页.
  43. ^ Hazan et al. 2021,第280页.
  44. ^ Hazan et al. 2021,第153–154页.
  45. ^ 45.0 45.1 Hazan et al. 2021,第154页.
  46. ^ 46.0 46.1 Hazan et al. 2021,第171–172页.
  47. ^ 47.0 47.1 47.2 Hazan et al. 2021,第183–184页.
  48. ^ 48.0 48.1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478 (1980).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1980-08-20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5) (英语). 
  49. ^ 49.00 49.01 49.02 49.03 49.04 49.05 49.06 49.07 49.08 49.09 Summary of the Advisory Opinion of 19 July 2024.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2024-07-19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10-07) (英语). 
  50. ^ 50.0 50.1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497 (1981).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1981-12-17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8) (英语). 
  51. ^ Proclamation on Recognizing the Golan Heights as Part of the State of Israel. The White House. 2019-03-25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0) (英语). 
  52. ^ 52.0 52.1 52.2 52.3 Hazan et al. 2021,第48页.
  53. ^ 53.00 53.01 53.02 53.03 53.04 53.05 53.06 53.07 53.08 53.09 נופי ארץ ישראל [以色列的地貌]. Israel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3-25) (希伯来语). 
  54. ^ 54.0 54.1 54.2 מישור החוף והשפלה [沿海平原与低地]. Israel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7-17) (希伯来语). 
  55. ^ 55.0 55.1 55.2 שמירה על הסביבה החופית [海岸环境保护].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26-09-07] (希伯来语). 
  56. ^ 56.0 56.1 OECD 2023,第39页.
  57. ^ 57.0 57.1 Tal 2002,第205页.
  58. ^ Tal 2002,第205–206页.
  59. ^ Tal 2002,第208–209页.
  60. ^ Tal 2002,第209–210页.
  61. ^ Tal 2002,第211页.
  62. ^ 62.0 62.1 Tal 2002,第212页.
  63. ^ 63.0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63.7 OECD 2023,第44页.
  64. ^ 64.0 64.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1–42页.
  65. ^ 65.0 65.1 65.2 65.3 65.4 65.5 OECD 2023,第46页.
  66. ^ 66.0 66.1 66.2 66.3 OECD 2023,第43–44页.
  67. ^ Tal 2002,第54页.
  68. ^ Tal 2002,第116页.
  69. ^ Tal 2002,第117页.
  70. ^ Tal 2002,第234页.
  71. ^ 71.0 71.1 Tal 2002,第346页.
  72. ^ Tal 2002,第347页.
  73. ^ Tal 2002,第268–269页.
  74. ^ Tal 2002,第269–270页.
  75. ^ Tal 2002,第271页.
  76. ^ Tal 2002,第273页.
  77. ^ Tal 2002,第388–389页.
  78. ^ 78.0 78.1 78.2 OECD 2023,第12页.
  79. ^ 79.0 79.1 79.2 79.3 79.4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0页.
  80. ^ OECD 2023,第80页.
  81. ^ OECD 2023,第26页.
  82. ^ OECD 2023,第46–47页.
  83. ^ 83.0 83.1 83.2 83.3 OECD 2023,第41页.
  84. ^ OECD 2023,第42页.
  85. ^ 85.0 85.1 85.2 OECD 2023,第36页.
  86. ^ 86.0 86.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3–44页.
  87. ^ 87.0 87.1 OECD 2023,第37页.
  88. ^ OECD 2023,第10–11页.
  89. ^ Biale 2002,第4页.
  90. ^ Cohen 2006,第1页.
  91. ^ Cohen 2006,第1–2页.
  92. ^ Cohen 2006,第2页.
  93. ^ Cohen 2006,第2–3页.
  94. ^ Cohen 2006,第3–4页.
  95. ^ Cohen 2006,第4–5页.
  96. ^ Cohen 2006,第5页.
  97. ^ 97.0 97.1 Biale 2002,第7页.
  98. ^ Biale 2002,第6页.
  99. ^ Tessler 2009,第69页.
  100. ^ Tessler 2009,第82页.
  101. ^ Tessler 2009,第70页.
  102. ^ Tessler 2009,第317页.
  103. ^ Kimmerling 2001,第20页.
  104. ^ Tessler 2009,第95页.
  105. ^ Tessler 2009,第162页.
  106. ^ Tessler 2009,第124–125页.
  107. ^ 107.0 107.1 Tessler 2009,第125页.
  108. ^ Shapira 2012,第5–6页.
  109. ^ Shapira 2012,第6–7页.
  110. ^ Shapira 2012,第3页.
  111. ^ Shapira 2012,第14–15页.
  112. ^ Shapira 2012,第15页.
  113. ^ Shapira 2012,第32页.
  114. ^ Shapira 2012,第35页.
  115. ^ Shapira 2012,第16–17页.
  116. ^ Shapira 2012,第17–18页.
  117. ^ Shapira 2012,第19–20页.
  118. ^ Shapira 2012,第22–23页.
  119. ^ 119.0 119.1 Shapira 2012,第45页.
  120. ^ Shapira 2012,第50页.
  121. ^ Shapira 2012,第54页.
  122. ^ Shafir & Peled 2002,第39–40页.
  123. ^ Shapira 2012,第57–58页.
  124. ^ Shapira 2012,第61页.
  125. ^ Tessler 2009,第128–129页.
  126. ^ Tessler 2009,第127–128页.
  127. ^ 127.0 127.1 Caplan 2019,第24页.
  128. ^ Shapira 2012,第70–71页.
  129. ^ Shapira 2012,第72页.
  130. ^ Shapira 2012,第73页.
  131. ^ Shapira 2012,第67页.
  132. ^ 132.0 132.1 132.2 Tessler 2009,第158页.
  133. ^ Caplan 2019,第65页.
  134. ^ 134.0 134.1 134.2 Shapira 2012,第119页.
  135. ^ Shapira 2012,第120页.
  136. ^ 136.0 136.1 Shapira 2012,第122页.
  137. ^ 137.0 137.1 Shapira 2012,第123页.
  138. ^ Shapira 2012,第115–116页.
  139. ^ Tessler 2009,第212页.
  140. ^ Tessler 2009,第213页.
  141. ^ Tessler 2009,第214页.
  142. ^ Tessler 2009,第216页.
  143. ^ Tessler 2009,第217–218页.
  144. ^ Shapira 2012,第75页.
  145. ^ Shapira 2012,第76页.
  146. ^ Shapira 2012,第78–79页.
  147. ^ Shapira 2012,第79页.
  148. ^ Shapira 2012,第128页.
  149. ^ Shapira 2012,第84页.
  150. ^ Caplan 2019,第86页.
  151. ^ Caplan 2019,第90页.
  152. ^ Shapira 2012,第85页.
  153. ^ 153.0 153.1 153.2 153.3 Shapira 2012,第87页.
  154. ^ Shapira 2012,第90页.
  155. ^ Shapira 2012,第88页.
  156. ^ Shapira 2012,第91页.
  157. ^ Sachar 1996,第251页.
  158. ^ Sachar 1996,第261页.
  159. ^ Sachar 1996,第265页.
  160. ^ Morris 2008,第37页.
  161. ^ Morris 2008,第48页.
  162. ^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181 (II), Future Government of Palestin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1947-11-29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英语). 
  163. ^ Morris 2008,第47–48页.
  164. ^ Morris 2008,第93页.
  165. ^ Morris 2008,第98–99页.
  166. ^ Morris 2004,第165–166页.
  167. ^ 167.0 167.1 Morris 2004,第239–240页.
  168. ^ Morris 2004,第163–164页.
  169. ^ 169.0 169.1 Morris 2004,第164–165页.
  170. ^ Shapira 2012,第163–164页.
  171. ^ Shindler 2013,第43页.
  172. ^ Morris 2008,第205页.
  173. ^ Shapira 2012,第164–165页.
  174. ^ Shapira 2012,第167页.
  175. ^ Shapira 2012,第187页.
  176. ^ Shapira 2012,第187–188页.
  177. ^ Shapira 2012,第169页.
  178. ^ Shapira 2012,第170–171页.
  179. ^ Morris 2004,第591页.
  180. ^ Morris 2004,第594页.
  181. ^ Morris 2004,第589–590页.
  182. ^ Morris 2004,第364页.
  183. ^ Morris 2004,第599页.
  184. ^ Morris 2004,第600页.
  185. ^ 185.0 185.1 Hazan et al. 2021,第156页.
  186. ^ 186.0 186.1 186.2 Hazan et al. 2021,第145–146页.
  187. ^ Tessler 2009,第273页.
  188. ^ Tessler 2009,第275–276页.
  189. ^ Shapira 2012,第179页.
  190. ^ Shapira 2012,第181页.
  191. ^ Shapira 2012,第182页.
  192. ^ Shapira 2012,第181–182页.
  193. ^ Shapira 2012,第208页.
  194. ^ 194.0 194.1 Shapira 2012,第211页.
  195. ^ 195.0 195.1 Shapira 2012,第212页.
  196. ^ Shapira 2012,第225–226页.
  197. ^ 197.0 197.1 Hazan et al. 2021,第183页.
  198. ^ Hazan et al. 2021,第184页.
  199. ^ Shapira 2012,第214–215页.
  200. ^ 200.0 200.1 Shapira 2012,第263–264页.
  201. ^ Shapira 2012,第274页.
  202. ^ Shapira 2012,第274–275页.
  203. ^ Shapira 2012,第279页.
  204. ^ Shapira 2012,第281页.
  205. ^ Shapira 2012,第282页.
  206. ^ Shapira 2012,第282–283页.
  207. ^ Shapira 2012,第218页.
  208. ^ Shapira 2012,第284–285页.
  209. ^ 209.0 209.1 Shapira 2012,第265–266页.
  210. ^ Hazan et al. 2021,第152页.
  211. ^ 211.0 211.1 211.2 211.3 Hazan et al. 2021,第145页.
  212. ^ Shapira 2012,第296–297页.
  213. ^ Shapira 2012,第298页.
  214. ^ Shapira 2012,第301–302页.
  215. ^ Shapira 2012,第305页.
  216. ^ Shapira 2012,第311页.
  217. ^ Shapira 2012,第399页.
  218. ^ Shapira 2012,第310–311页.
  219. ^ 219.0 219.1 Shapira 2012,第317页.
  220. ^ Shapira 2012,第342–343页.
  221. ^ Shapira 2012,第326页.
  222. ^ Shapira 2012,第329–330页.
  223. ^ Shapira 2012,第331页.
  224. ^ Shapira 2012,第335页.
  225. ^ Shapira 2012,第340页.
  226. ^ Shapira 2012,第340–341页.
  227. ^ Shapira 2012,第331–332页.
  228. ^ Shapira 2012,第357页.
  229. ^ Shapira 2012,第360–361页.
  230. ^ Shapira 2012,第361–362页.
  231. ^ Shapira 2012,第366页.
  232. ^ Shapira 2012,第369–370页.
  233. ^ Shlaim 2014,第389–390页.
  234. ^ Shlaim 2014,第390页.
  235. ^ Shlaim 2014,第392页.
  236. ^ Shapira 2012,第378–379页.
  237. ^ Shapira 2012,第380–381页.
  238. ^ Shapira 2012,第381–382页.
  239. ^ Shapira 2012,第385页.
  240. ^ Shapira 2012,第386页.
  241. ^ 241.0 241.1 Shapira 2012,第383页.
  242. ^ Shindler 2013,第176–177页.
  243. ^ Shindler 2013,第180页.
  244. ^ Shapira 2012,第441页.
  245. ^ 245.0 245.1 Shindler 2013,第204页.
  246. ^ Shindler 2013,第205–206页.
  247. ^ Shindler 2013,第207页.
  248. ^ Dowty 2012,第150页.
  249. ^ 249.0 249.1 Shindler 2013,第222–223页.
  250. ^ Shindler 2013,第223页.
  251. ^ Shindler 2013,第227页.
  252. ^ Shindler 2013,第232–233页.
  253. ^ Shindler 2013,第235页.
  254. ^ Shindler 2013,第236页.
  255. ^ Shindler 2013,第234页.
  256. ^ 256.0 256.1 Shindler 2013,第253页.
  257. ^ Shindler 2013,第264页.
  258. ^ Shindler 2013,第268页.
  259. ^ Shindler 2013,第272–273页.
  260. ^ Shindler 2013,第279–280页.
  261. ^ Shindler 2013,第285–286页.
  262. ^ Shindler 2013,第286–287页.
  263. ^ Shindler 2013,第287–288页.
  264. ^ Shindler 2013,第281页.
  265. ^ Shindler 2013,第283页.
  266. ^ Shindler 2013,第284–285页.
  267. ^ Shindler 2013,第291页.
  268. ^ Shindler 2013,第295页.
  269. ^ Dowty 2012,第178页.
  270. ^ Dowty 2012,第485页.
  271. ^ 271.0 271.1 Legal Consequence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 Wall in the Occupied Palestinian Territory.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2004-07-09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8-29) (英语). 
  272. ^ Shindler 2013,第314页.
  273. ^ Shindler 2013,第333–334页.
  274. ^ Shindler 2013,第316页.
  275. ^ Shindler 2013,第335–336页.
  276. ^ Shindler 2013,第336页.
  277. ^ Shindler 2013,第338页.
  278. ^ Shindler 2013,第355–356页.
  279. ^ Shindler 2013,第357–358页.
  280. ^ Humanitarian Facts and Figures.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2017-12-21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5-15) (英语). 
  281. ^ Gaza Strip, Escalation of Hostilities as of 3 June 2021.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2021-06-06 [2026-09-08] (英语). 
  282. ^ 282.0 282.1 Hazan et al. 2021,第667页.
  283. ^ Opening of U.S. Embassy Jerusalem. U.S. Embassy in Israel. 2018-05-14 [2026-09-07] (英语). 
  284. ^ 284.0 284.1 Netanyahu returns as prime minister with Israel's most far-right government. Associated Press. 2022-12-29 [2026-09-01] (英语). 
  285. ^ 285.0 285.1 The Abraham Accord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9-07) (英语). 
  286. ^ 286.0 286.1 286.2 286.3 286.4 Israel's Supreme Court overturns a key component of Netanyahu's polarizing judicial overhaul. Associated Press. 2024-01-01 [2026-09-01] (英语). 
  287. ^ 287.0 287.1 UNCOI 2024,第3页.
  288. ^ UNCOI 2024,第17–18页.
  289. ^ UNCOI 2024,第8–9页.
  290. ^ UNCOI 2024,第18页.
  291. ^ UNCOI 2024,第16页.
  292. ^ 292.0 292.1 Application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in the Gaza Strip, Provisional Measures.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2024-01-26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8) (英语). 
  293. ^ 293.0 293.1 Situation in the State of Palestine, ICC Pre-Trial Chamber I rejects the State of Israel's challenges to jurisdiction and issues warrants of arrest.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2024-11-21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1-23) (英语). 
  294. ^ 294.0 294.1 Israel and Hezbollah agree to ceasefire brokered by US and France. Associated Press. 2024-11-26 [2026-09-01] (英语). 
  295. ^ 295.0 295.1 Long, fraught timeline of Iran nuclear tensions. Associated Press. 2025-09-22 [2026-09-07] (英语). 
  296. ^ US strikes 3 Iranian oil tankers after saying warships were targeted with ballistic missiles. Associated Press. 2026-09-05 [2026-09-07] (英语). 
  297. ^ 297.0 297.1 Palestinians celebrate as prisoners are released by Israel under Gaza ceasefire deal. Associated Press. 2025-10-13 [2026-09-07] (英语). 
  298. ^ The Latest, Tens of thousands of Palestinians in Gaza return north as ceasefire takes effect. Associated Press. 2025-10-10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9-08) (英语). 
  299. ^ Israel's parliament dissolves ahead of Oct. 27 elections. Associated Press. 2026-07-17 [2026-09-07] (英语). 
  300. ^ Hazan et al. 2021,第271页.
  301. ^ Hazan et al. 2021,第270页.
  302. ^ Hazan et al. 2021,第302页.
  303. ^ Hazan et al. 2021,第303页.
  304. ^ Hazan et al. 2021,第311页.
  305. ^ Hazan et al. 2021,第303–304页.
  306. ^ Hazan et al. 2021,第309页.
  307. ^ Hazan et al. 2021,第310页.
  308. ^ Hazan et al. 2021,第284页.
  309. ^ Hazan et al. 2021,第284–285页.
  310. ^ Hazan et al. 2021,第293页.
  311. ^ Hazan et al. 2021,第292–293页.
  312. ^ Hazan et al. 2021,第298页.
  313. ^ Hazan et al. 2021,第390页.
  314. ^ 314.0 314.1 Mahler 2016,第124–125页.
  315. ^ 315.0 315.1 Hazan et al. 2021,第323页.
  316. ^ 316.0 316.1 316.2 Hazan et al. 2021,第324页.
  317. ^ Hazan et al. 2021,第317页.
  318. ^ Hazan et al. 2021,第320页.
  319. ^ Hazan et al. 2021,第320–321页.
  320. ^ 320.0 320.1 Hazan et al. 2021,第324–325页.
  321. ^ Mahler 2016,第125页.
  322. ^ 322.0 322.1 322.2 322.3 Hazan et al. 2021,第559页.
  323. ^ 323.0 323.1 323.2 323.3 The Electoral System in Israel. Knesset.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6-12) (英语). 
  324. ^ Hazan et al. 2021,第334页.
  325. ^ 325.0 325.1 Hazan et al. 2021,第335页.
  326. ^ Hazan et al. 2021,第333页.
  327. ^ Hazan et al. 2021,第332页.
  328. ^ Hazan et al. 2021,第353–354页.
  329. ^ Hazan et al. 2021,第351页.
  330. ^ Hazan et al. 2021,第359页.
  331. ^ Hazan et al. 2021,第359–360页.
  332. ^ Hazan et al. 2021,第356页.
  333. ^ Hazan et al. 2021,第554页.
  334. ^ Hazan et al. 2021,第555页.
  335. ^ Hazan et al. 2021,第354页.
  336. ^ Hazan et al. 2021,第203页.
  337. ^ 337.0 337.1 Hazan et al. 2021,第204页.
  338. ^ Hazan et al. 2021,第125页.
  339. ^ Hazan et al. 2021,第206页.
  340. ^ Hazan et al. 2021,第206–207页.
  341. ^ Hazan et al. 2021,第554–555页.
  342. ^ Hazan et al. 2021,第367页.
  343. ^ Hazan et al. 2021,第367–368页.
  344. ^ Hazan et al. 2021,第368, 374页.
  345. ^ 345.0 345.1 About the State Comptroller and Ombudsman. Office of the State Comptroller and Ombudsman of Israel.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30) (英语). 
  346. ^ Mahler 2016,第128页.
  347. ^ 347.0 347.1 Hazan et al. 2021,第308页.
  348. ^ 348.0 348.1 Hazan et al. 2021,第219页.
  349. ^ Hazan et al. 2021,第212–213页.
  350. ^ Hazan et al. 2021,第213–214页.
  351. ^ Hazan et al. 2021,第220页.
  352. ^ Hazan et al. 2021,第216页.
  353. ^ CBS 2005,第4页.
  354. ^ Mahler 2016,第121–122页.
  355. ^ 355.0 355.1 355.2 355.3 355.4 355.5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6页.
  356. ^ Aspects of the Functioning of the Ministry of Interior as Regulator of Local Government. Office of the State Comptroller and Ombudsman of Israel.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1-18) (希伯来语). 
  357. ^ 357.0 357.1 357.2 357.3 357.4 Hazan et al. 2021,第389页.
  358. ^ 358.0 358.1 358.2 358.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7页.
  359. ^ 359.0 359.1 359.2 359.3 359.4 OECD 2025,第134页.
  360. ^ OECD 2025,第135页.
  361. ^ 361.0 361.1 361.2 361.3 Hazan et al. 2021,第148–149页.
  362. ^ 362.0 362.1 Hazan et al. 2021,第151页.
  363. ^ 363.0 363.1 Hazan et al. 2021,第438页.
  364. ^ Mahler 2016,第122页.
  365. ^ Hazan et al. 2021,第142页.
  366. ^ Hazan et al. 2021,第143页.
  367. ^ 367.0 367.1 Hazan et al. 2021,第148页.
  368. ^ Hazan et al. 2021,第157页.
  369. ^ 369.0 369.1 Hazan et al. 2021,第156–157页.
  370. ^ Hazan et al. 2021,第632页.
  371. ^ Hazan et al. 2021,第433页.
  372. ^ 372.0 372.1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2334 (2016).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2016-12-23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英语). 
  373. ^ Hazan et al. 2021,第439页.
  374. ^ Hazan et al. 2021,第432页.
  375. ^ 375.0 375.1 The Humanitarian Impact of Settlements.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2026-09-01] (英语). 
  376. ^ Hazan et al. 2021,第534–535页.
  377. ^ Hazan et al. 2021,第537页.
  378. ^ 378.0 378.1 State of Israel 2017,第27页.
  379. ^ West Bank, East Jerusalem, Key Humanitarian Concerns.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2017-12-21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7-20) (英语). 
  380. ^ The Impact of the Barrier on the Jerusalem Area.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2017-07-04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6-16) (英语). 
  381. ^ Admission of Israel to Membership in the United Nations. United Nations Digital Library. 1949-05-11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9-14) (英语). 
  382. ^ Hazan et al. 2021,第504页.
  383. ^ Hazan et al. 2021,第469页.
  384. ^ 384.0 384.1 384.2 384.3 U.S. Security Cooperation with Israel.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2023-10-19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10-07) (英语). 
  385. ^ Hazan et al. 2021,第487页.
  386. ^ Hazan et al. 2021,第490页.
  387. ^ 387.0 387.1 EU trade relations with Israel. European Commission.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8-29) (英语). 
  388. ^ Germany and Israel, Bilateral Relations. Federal Foreign Office. 2026-03-18 [2026-09-08] (英语). 
  389. ^ 389.0 389.1 Hazan et al. 2021,第510–511页.
  390. ^ Hazan et al. 2021,第511–512页.
  391. ^ Hazan et al. 2021,第519页.
  392. ^ Hazan et al. 2021,第521页.
  393. ^ Hazan et al. 2021,第524页.
  394. ^ 394.0 394.1 Hazan et al. 2021,第416页.
  395. ^ 395.0 395.1 Hazan et al. 2021,第565页.
  396. ^ Hazan et al. 2021,第601页.
  397. ^ Hazan et al. 2021,第575页.
  398. ^ Hazan et al. 2021,第574–575页.
  399. ^ 399.0 399.1 Hazan et al. 2021,第111页.
  400. ^ Hazan et al. 2021,第114页.
  401. ^ Hazan et al. 2021,第116–117页.
  402. ^ Hazan et al. 2021,第434页.
  403. ^ About the Mossad. Mossad.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9-08) (英语). 
  404. ^ Military Intelligence Directorate. Israel Defense Forces. 2021-12-29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9-03) (英语). 
  405. ^ אודות [关于辛贝特]. Israel Security Agency. [2026-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10-18) (希伯来语). 
  406. ^ Hazan et al. 2021,第423页.
  407. ^ 407.0 407.1 Mills, Claire. Nuclear weapons profile: Israel. House of Commons Library. 2025-06-16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9-07) (英语). 
  408. ^ Status of World Nuclear Forces.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 2026 [2026-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01) (英语). 
  409. ^ 409.0 409.1 OECD 2025,第31–32页.
  410. ^ 410.0 410.1 410.2 410.3 410.4 Zeira 2021,第80页.
  411. ^ Hazan et al. 2021,第666页.
  412. ^ Shapira 2012,第112页.
  413. ^ Shapira 2012,第113页.
  414. ^ Shapira 2012,第113–114页.
  415. ^ Shapira 2012,第114页.
  416. ^ Shapira 2012,第116页.
  417. ^ Zeira 2021,第49页.
  418. ^ Zeira 2021,第47–48页.
  419. ^ Zeira 2021,第65–66页.
  420. ^ Zeira 2021,第69页.
  421. ^ Zeira 2021,第70页.
  422. ^ Zeira 2021,第68页.
  423. ^ Zeira 2021,第46–47页.
  424. ^ 424.0 424.1 424.2 OECD 2025,第31页.
  425. ^ Zeira 2021,第202–203页.
  426. ^ Zeira 2021,第199页.
  427. ^ Zeira 2021,第211–212页.
  428. ^ Zeira 2021,第213页.
  429. ^ Zeira 2021,第214页.
  430. ^ Zeira 2021,第217–218页.
  431. ^ Zeira 2021,第218–219页.
  432. ^ 432.0 432.1 Zeira 2021,第220页.
  433. ^ Zeira 2021,第223页.
  434. ^ 434.0 434.1 Zeira 2021,第258页.
  435. ^ Zeira 2021,第259页.
  436. ^ 436.0 436.1 436.2 Zeira 2021,第237页.
  437. ^ Zeira 2021,第263页.
  438. ^ Zeira 2021,第229页.
  439. ^ 439.0 439.1 Zeira 2021,第192页.
  440. ^ Goldscheider 1996,第52页.
  441. ^ 441.0 441.1 441.2 441.3 441.4 Zeira 2021,第78页.
  442. ^ Zeira 2021,第166页.
  443. ^ Zeira 2021,第166–167页.
  444. ^ 444.0 444.1 444.2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23页.
  445. ^ 445.0 445.1 445.2 445.3 445.4 OECD 2025,第18页.
  446. ^ 446.0 446.1 446.2 446.3 446.4 OECD 2025,第33页.
  447. ^ 447.0 447.1 OECD 2025,第34页.
  448. ^ OECD 2025,第19页.
  449. ^ OECD 2025,第28–29页.
  450. ^ OECD 2025,第30页.
  451. ^ OECD 2025,第32页.
  452. ^ 452.0 452.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5页.
  453. ^ OECD 2025,第37–38页.
  454. ^ 454.0 454.1 OECD 2025,第40页.
  455. ^ 455.0 455.1 OECD 2025,第41页.
  456. ^ OECD 2025,第42页.
  457. ^ 457.0 457.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29页.
  458. ^ Zeira 2021,第177页.
  459. ^ Zeira 2021,第177–178页.
  460. ^ Zeira 2021,第178页.
  461. ^ 461.0 461.1 461.2 461.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26页.
  462. ^ 462.0 462.1 462.2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25页.
  463. ^ 463.0 463.1 OECD 2025,第103页.
  464. ^ 464.0 464.1 OECD 2025,第101页.
  465. ^ 465.0 465.1 OECD 2025,第16页.
  466. ^ OECD 2025,第123页.
  467. ^ 467.0 467.1 467.2 OECD 2025,第111页.
  468. ^ 468.0 468.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27页.
  469. ^ Zeira 2021,第238页.
  470. ^ 470.0 470.1 OECD 2025,第35页.
  471. ^ 471.0 471.1 OECD 2025,第36页.
  472. ^ 472.0 472.1 472.2 472.3 472.4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28页.
  473. ^ 473.0 473.1 473.2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30页.
  474. ^ 474.0 474.1 474.2 OECD 2025,第53页.
  475. ^ 475.0 475.1 OECD 2025,第62页.
  476. ^ 476.0 476.1 Zeira 2021,第79–80页.
  477. ^ OECD 2025,第60–61页.
  478. ^ 478.0 478.1 OECD 2025,第61页.
  479. ^ 479.0 479.1 479.2 479.3 OECD 2025,第59页.
  480. ^ OECD 2025,第54页.
  481. ^ OECD 2025,第56–57页.
  482. ^ Tal 2002,第217页.
  483. ^ Tal 2002,第218页.
  484. ^ Tal 2002,第220页.
  485. ^ 485.0 485.1 485.2 485.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38页.
  486. ^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39页.
  487. ^ 487.0 487.1 OECD 2025,第106页.
  488. ^ 488.0 488.1 488.2 OECD 2025,第118页.
  489. ^ OECD 2025,第105–106页.
  490. ^ Shapira 2012,第233页.
  491. ^ Hazan et al. 2021,第81页.
  492. ^ 492.0 492.1 Rouhana & Huneidi 2017,第151页.
  493. ^ Rouhana & Huneidi 2017,第200–201页.
  494. ^ Rouhana & Huneidi 2017,第201页.
  495. ^ 495.0 495.1 495.2 Rouhana & Huneidi 2017,第204页.
  496. ^ 496.0 496.1 496.2 OECD 2025,第126页.
  497. ^ 497.0 497.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20–21页.
  498. ^ 498.0 498.1 498.2 498.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17页.
  499. ^ OECD 2025,第22页.
  500. ^ OECD 2025,第21–22页.
  501. ^ 501.0 501.1 501.2 501.3 501.4 OECD 2025,第23页.
  502. ^ OECD 2025,第24–25页.
  503. ^ Shafir & Peled 2002,第62–63页.
  504. ^ 504.0 504.1 504.2 Hazan et al. 2021,第660页.
  505. ^ 505.0 505.1 Hazan et al. 2021,第188页.
  506. ^ 506.0 506.1 506.2 506.3 506.4 506.5 506.6 506.7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5页.
  507. ^ 507.0 507.1 OECD 2025,第20页.
  508. ^ OECD 2025,第19–20页.
  509. ^ 509.0 509.1 Zeira 2021,第114页.
  510. ^ Zeira 2021,第279–280页.
  511. ^ הזכות לביטוח פנסיוני [养老金保险权利]. 以色列劳工部. 2021-01-24 [2026-09-08] (希伯来语). 
  512. ^ 512.0 512.1 512.2 512.3 512.4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15页.
  513. ^ 513.0 513.1 513.2 513.3 OECD 2025,第128页.
  514. ^ 514.0 514.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36页.
  515. ^ 515.0 515.1 OECD 2025,第129页.
  516. ^ OECD 2025,第130页.
  517. ^ 517.0 517.1 517.2 OECD 2025,第131页.
  518. ^ Zeira 2021,第84页.
  519. ^ Zeira 2021,第84–85页.
  520. ^ 520.0 520.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3页.
  521. ^ 521.0 521.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4页.
  522. ^ OECD 2023,第36–37页.
  523. ^ OECD 2025,第79–80页.
  524. ^ OECD 2023,第54页.
  525. ^ OECD 2023,第62页.
  526. ^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2页.
  527. ^ OECD 2023,第56页.
  528. ^ 528.0 528.1 528.2 528.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34页.
  529. ^ 529.0 529.1 529.2 529.3 OECD 2025,第133页.
  530. ^ 530.0 530.1 530.2 530.3 530.4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32页.
  531. ^ OECD 2025,第15页.
  532. ^ OECD 2025,第105页.
  533. ^ OECD 2025,第123–124页.
  534. ^ OECD 2025,第119页.
  535. ^ OECD 2025,第136页.
  536. ^ 536.0 536.1 536.2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22页.
  537. ^ OECD 2025,第44页.
  538. ^ OECD 2025,第82页.
  539. ^ OECD 2025,第126–127页.
  540. ^ OECD 2025,第127页.
  541. ^ 541.0 541.1 CBS 2024,第2页.
  542. ^ CBS 2025,第1页.
  543. ^ 543.0 543.1 543.2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6页.
  544. ^ OECD 2026,第1页.
  545. ^ OECD 2025,第25页.
  546. ^ 546.0 546.1 Hazan et al. 2021,第197页.
  547. ^ Hazan et al. 2021,第197–198页.
  548. ^ Hazan et al. 2021,第198页.
  549. ^ 549.0 549.1 549.2 Hazan et al. 2021,第185页.
  550. ^ 550.0 550.1 Hazan et al. 2021,第185–186页.
  551. ^ Goldscheider 1996,第51页.
  552. ^ 552.0 552.1 552.2 Hazan et al. 2021,第186–187页.
  553. ^ Hazan et al. 2021,第184–185页.
  554. ^ Hazan et al. 2021,第202页.
  555. ^ Hazan et al. 2021,第199页.
  556. ^ 556.0 556.1 Hazan et al. 2021,第144页.
  557. ^ Goldscheider 1996,第94–95页.
  558. ^ Goldscheider 1996,第97页.
  559. ^ Goldscheider 1996,第98页.
  560. ^ Goldscheider 1996,第99页.
  561. ^ Goldscheider 1996,第114页.
  562. ^ Goldscheider 1996,第115页.
  563. ^ Goldscheider 1996,第116页.
  564. ^ Goldscheider 1996,第96–97页.
  565. ^ 565.0 565.1 Goldscheider 1996,第68页.
  566. ^ Goldscheider 1996,第68–69页.
  567. ^ Hazan et al. 2021,第436–437页.
  568. ^ 568.0 568.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37页.
  569. ^ OECD 2025,第133–134页.
  570. ^ Biale 2002,第1026页.
  571. ^ 571.0 571.1 571.2 Biale 2002,第1032页.
  572. ^ 572.0 572.1 Biale 2002,第1072页.
  573. ^ Hazan et al. 2021,第550–551页.
  574. ^ Hazan et al. 2021,第551页.
  575. ^ Hazan et al. 2021,第128–129页.
  576. ^ Hazan et al. 2021,第172页.
  577. ^ 577.0 577.1 577.2 577.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9页.
  578. ^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11页.
  579. ^ 579.0 579.1 579.2 579.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12页.
  580. ^ OECD 2025,第56页.
  581. ^ OECD 2025,第57页.
  582. ^ 582.0 582.1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7页.
  583. ^ 583.0 583.1 583.2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8页.
  584. ^ OECD 2025,第127–128页.
  585. ^ 585.0 585.1 585.2 585.3 585.4 585.5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9页.
  586. ^ 586.0 586.1 586.2 586.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49–50页.
  587. ^ 587.0 587.1 587.2 587.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50页.
  588. ^ 588.0 588.1 588.2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50–51页.
  589. ^ 589.0 589.1 589.2 589.3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51页.
  590. ^ 590.0 590.1 590.2 590.3 590.4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19页.
  591. ^ Biale 2002,第1026–1027页.
  592. ^ Biale 2002,第1031页.
  593. ^ Biale 2002,第1044页.
  594. ^ Biale 2002,第1045页.
  595. ^ Biale 2002,第1045–1046页.
  596. ^ Hazan et al. 2021,第153页.
  597. ^ Biale 2002,第1055页.
  598. ^ Biale 2002,第1056页.
  599. ^ Biale 2002,第1054页.
  600. ^ Biale 2002,第1056–1057页.
  601. ^ About the Israel Museum. Israel Museum. [2026-09-01] (英语). 
  602. ^ 602.0 602.1 About Yad Vashem. Yad Vashem. [2026-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6-03) (英语). 
  603. ^ 603.0 603.1 603.2 603.3 603.4 603.5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13页.
  604. ^ Hazan et al. 2021,第638页.
  605. ^ Hazan et al. 2021,第637页.
  606. ^ Hazan et al. 2021,第639页.
  607. ^ Hazan et al. 2021,第100页.
  608. ^ Hazan et al. 2021,第642页.
  609. ^ Hazan et al. 2021,第647页.
  610. ^ 610.0 610.1 Shapira 2012,第251页.
  611. ^ Hazan et al. 2021,第61–62页.
  612. ^ Israel in Figures 2025,第14页.

引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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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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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ilbert, Martin. Israel: A History. New York: RosettaBooks. 2008. ISBN 978-0-7953-3740-6. 
  • Kimmerling, Baruch; Migdal, Joel S. The Palestinian People: A Histor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ISBN 978-0-674-01129-8. 
  • Segev, Tom. 1967: Israel, the War, and the Year that Transformed the Middle East. New York: Metropolitan Books. 2007. ISBN 978-0-8050-7057-6. 
  • Shapira, Anita. Land and Power: The Zionist Resort to Force, 1881–1948.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ISBN 978-0-19-506104-8. 
  • Sternhell, Zeev. The Founding Myths of Israel: Nationalism, Socialism, and the Making of the Jewish Stat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8. ISBN 978-0-691-01694-8. 
  • Yakobson, Alexander; Rubinstein, Amnon. Israel and the Family of Nations: The Jewish Nation-State and Human Rights. London: Routledge. 2009. ISBN 978-0-415-46441-3.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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